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有关产业园区的政策措施;制定和实施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
(二)负责完善园区管理体制,优化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推进园区的综合配套改革;按照有关规定和委托授权,负责园区的行政管理、经济发展及授权事项审批。
(三)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建立健全园区招商引资制度,整合招商引资资源,搭建招商引资平台;负责园区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负责园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各类企业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保障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四)依据凤庆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等上位规划,负责编制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园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园区下属国有企业及其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完成市、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职能转变。园区管理机构应聚焦经济发展主责主业,逐步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治安维稳、道路管网、绿化保洁等事务交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实施,园区管理机构在人力物力保障和监管责任上配合抓好落实。
二、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0883—4263112)
经济发展局
规划建设局
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凤庆县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办 公 时 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室地点: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平村顺宁佳苑5-2栋,三楼
联 系 电 话:0883-4263112
邮 政 编 码:675900
传 真 号 码:0883-426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