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凤庆县政府公众信息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机构设置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各时期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措施和重大工作部署。
(二)负责组织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劳动保障体系,编制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研究拟定全县就业与再就业的总体规划、配套政策;统筹全县城乡就业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制定全县劳动力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指导性意见;培育和发展全县劳动力市场,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监督执行职业介绍机构管理规则;参与组织实施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地区转移就业,推动劳动力合理流动;负责公民出境就业和境外人员到辖区内就业管理。
(四)负责审核、修订和清理县级劳动保障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主管全县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定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范和考核目标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以及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的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工作;拟定全县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竞赛的政策、措施;拟定全县劳动预备役制度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核办理职业高级中学毕(结)业生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六)拟定劳动关系调整的实施办法,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并组织实施;依法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执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仲裁的规范、规则;拟定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实施办法;贯彻执行企业工资指导的有关政策和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的发布;贯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有关政策;负责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和企业员工的招聘和转移调配管理工作;参与推荐、评定国家、省、市级企业劳动模范。
(七)拟定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探索性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及城镇从业人员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政策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审核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拟定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负责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组织实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工伤、职业病伤残等级认定的审核上报工作。
(八)制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核定、支付、管理、运营的实施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管理和行政监督;贯彻执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和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制定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组织推广应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组织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标准化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相关新闻:::

 

::::本站介绍|名站推荐|网站导航|联系我们 ::::

版权所有:凤庆县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云南省电子政务网管中心
地址:凤庆县凤山镇滇红园广场 E-mail:4213503@163.com 滇ICP备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