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凤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设5个职能股(室)。 1. 办公室 (1)负责全局的综合协调和政务运转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 (2)负责会议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关档案、秘书事务及接待联络工作,并保障全局工作的高效运转。 (3)负责政务宣传等工作,汇集和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险政务信息。 (4)负责全局的行政财务、固定资产、车辆、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办理全局和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等具体事务。 (6)负责办理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和企业职工的招聘(录用)、调动(转移)工作,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工人档案。 (7)负责局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全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8)负责局内劳动工资福利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职称的管理工作。 (9)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 劳动工资与仲裁股(挂凤庆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1)贯彻国家有关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 (2)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 (3)宣传贯彻国家有关企业职工工资宏观政策、措施,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意见、建议。 (4)贯彻执行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发布实施。 (5)贯彻执行国家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工资标准的有关政策。 (6)建立企业人工成本预警预测制度和企业欠薪报告制度。 (7)负责规范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 (8)负责中央、省驻凤庆单位和市属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鉴证、审查、管理等各项工作。 (9)负责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调解、处理县级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争议案件,承担县级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参与国家、省、市级企业劳动模范的推荐、评定工作。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挂凤庆县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1)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网络,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情况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2)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内部审计规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3)负责管理社会保险基金举报、投诉及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违纪案件。 (4)负责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的资格并对其承办的保险基金实施监督。 (5)负责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7)承担县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 培训统计与信息股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拟定全县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3)贯彻执行省、市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竞赛的政策、措施。 (4)贯彻执行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的政策和措施。 (5)拟定劳动力预备役制度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6)负责全县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审核上报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审批材料,并实施综合管理。 (7)负责组织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审核上报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评审材料。 (8)负责指导并依法监督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企业从事技术职业(工种)的从业人员、社会求职人员、劳动预备役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9)审核管理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结)业生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10)负责拟定全县金保工程(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拟定全县金保工程建设标准、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开发和推广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应用系统软件。 (12)负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数据库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负责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数据中心建设管理和网络系统安全保密工作。 (13)统一管理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资源,开展信息调查和分析预测,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决策支持。 (14)承担与国家、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的网络互联和数据交换技术支持工作。 (15)承担全县劳动保障系统办公自动化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域网建设管理维护和应用开发工作。 (16)拟定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布劳动保障公报。 (17)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产业发展和标准化等具体工作。 (18)负责全县劳动保障业务综合统计、数据会审、评估报告分析。 (1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 政策法规与医保股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社会医疗保险的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定全县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统筹政策、社会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和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和意见。 (3)拟定全县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及支付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监督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年度考评工作。 (4)拟定定点医院、药店的管理办法,负责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定点资格的审批、认定、检查、考核和奖惩。 (5)负责审核、修订、清理县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 (6)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7)承办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事务、涉外法律事务。 (8)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 (9)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工作。 (10)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11)拟定补充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 (12)拟定企业改革中有关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 (13)负责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关劳动保障的议案、提案办复工作。 (14)承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 (1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下属推公事业单位: 1. 凤庆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挂凤庆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行使行政职能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方案,结合凤庆实际,拟定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从业人员的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的基金管理、支付、运营、收缴的实施意见;对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预决算。 (3)制定全县企业单位及城镇从业人员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和补充保险承办资格认定标准;审核有关机构承办补充养老、医疗保险业务的资格。 (4)制定全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参保人员、退休人员和特殊工种数据库管理工作。 (5)负责特殊行业、特殊工种的管理及界定工作;负责办理和审核各类企业、单位工人工伤、职工病伤残等级评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材料上报的具体业务工作;承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6)负责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扩大覆盖面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 凤庆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为行使行政职能的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就业工作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拟定城乡统筹就业的各项政策。 (2)负责管理和开发利用全县社会劳动力资源。 (3)管理县劳动力中心市场,规范管理各类职业介绍机构,监管劳动力市场秩序。 (4)组织开展劳动力就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务交流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地区转移就业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政策,组织开展就业再就业援助活动。 (6)组织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督促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的落实。 (7)贯彻落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发展政策,扶持和兴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8)贯彻落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政策、法规。 (9)贯彻落实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组织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稽核。 (10)贯彻执行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待遇和支付标准。 (11)负责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工作,监督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运行,并实行统一管理、使用和发放。 (12)负责再就业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13)负责失业职工和各类求职人员的来信来访、政策咨询工作。 (14)负责承办技工学校招生的具体工作。 (1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凤庆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行使行政职能的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1)承办县级医疗保险业务。 (2)负责经办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含困难职工住院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医疗保险扩面工作。 (4)对医疗保险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修改及完善政策的建议。 (5)负责全县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决算工作。 (6)负责全县医疗保险基金收缴核定、划账、拨付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协议管理、费用审核、结算及拨付工作。 (8)负责全县参保职工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及拨付工作。 (9)独立和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执行医疗保险政策、医药收费、医疗行为、服务质量情况。 (10)提出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确认、取消及奖惩的建议。 (11)负责全县医疗保险财务、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工作。 (12)负责全县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相关人员业务培训。 (13)负责全县医保经办机构业务流程设计、工作安排。 (14)负责县级医疗保险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使用、维护工作。 (15)承办全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年度考评工作。 (1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其它 凤庆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为凤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 (5)负责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的组织协调工作。 (6)负责监督被处罚单位履行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理决定,并跟踪检查落实整改情况。 (7)承办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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