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访问凤庆县人民政府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评标(评审)秩序的通知

来源:      作者:杨秀娟     时间:2023-03-24     点击率:

各招标(采购)人、评标(评审)专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现场监管工作的通知》《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评标(评审)秩序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封闭评标区管理,严格规范评标(评审)秩序,营造严肃、封闭、保密的评标环境,现就参加评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所有人员进入评标区前,应在评标区外(受理厅外)储物柜存放通讯工具(含手机、电话手表、笔记本电脑及其他具备通讯、上网功能的设备)、背包、公文包、手提包等。未提前存放通讯工具、背包、公文包、手提包等的,中心将拒绝其进入评标区;私藏通讯工具进入评标区的,报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携带身份证、数字证书完成签到后参加评标,并在进入评标区前检查数字证书是否正常。

三、所有人员进入评标区应正确佩戴身份标识牌,离开评标区应将身份标识牌退还中心工作人员。经县交易中心见证服务人员提醒仍拒不佩戴身份标识牌的,中心将拒绝其进入评标区,并报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四、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评标期间,除评委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评标区。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代替或指挥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操作评标电脑,不得要求代理人员或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为自己操作评标电脑。

六、所有人员不得在评标室、过道等区域闲聊、喧哗、吃零食等,不得进入其他项目评标室或接触其他项目评标人员。

七、评标人员遇评标系统软硬件故障或有服务需求时,应告知见证服务人员协调解决,不得自行离开封闭评标区,一旦离开不得再次进入。

八、评标人员因评标原因确需与外界联系的,应报告监督的行政监督工作人员同意后,由行政监督人员、交易中心见证服务人员负责对外联系。

九、本通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