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凤庆县委办公室 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1133”服务承诺制度提升服务企业质量的通知》 (凤办发〔2021〕100号)及《中共凤庆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优化营商环境暨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任务清单〉的通知》(2023-10)工作要求,我单位特向社会公开承诺:“企业开办1天完成、常规事项1天办结、一般诉求3天解决、复杂问题3天出方案并推动”,请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特此承诺。
附: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133”服务承诺事项目录表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