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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巍山至凤庆至永德高速公路(凤庆段)建设项目红线控制的通告

来源:凤庆县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3-03-10     点击率:

巍山至凤庆高速公路,凤庆至永德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分别于2022年9月15日、10月29日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可批复(云发改基础〔2022〕973号、云发改基础〔2022〕1138号),为规范巍山至凤庆至永德高速(凤庆段)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和城乡规划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巍山至凤庆至永德高速公路(凤庆段)建设项目公路及公路两侧建筑用地范围实施规划红线控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巍山至凤庆至永德高速公路(凤庆段)建设项目规划用地控制范围:

以巍山至凤庆至永德高速公路项目《征地红线图》为依据,包括红线两侧各50米范围内土地。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依法审批不得在控制范围内从事以下活动:

(一)新建、改建、扩建或临时搭建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

(二)擅自处理土地、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对有关的土地权益或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转让、转租、抵押等行为。

(四)以增加补偿金或提高安置标准为目的,进行建设(装修)房屋或附属生产、生活设施。

(五)以增加补偿金为目的,进行养殖或种植果树、苗木以及其他经济作物。

(六)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动迁过程中一律按原地况进行补偿。

三、在规划建设范围内的水利、通讯、电力、广播等配套设施的选线、定点、迁移等事宜,需与凤庆县巍凤永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指挥部联系。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散布谣言、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项目沿线各乡镇、村应加大对所辖区域范围及周边群众的宣传力度,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对本项目规划用地范围进行巡查、管护,对发现违反本通告要求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凤庆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