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访问凤庆县人民政府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凤庆中和机场校飞工作的通告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3-05-19     点击率:

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5日,凤庆中和机场将开展校飞作业,为防范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和其他影响校飞工作的活动,有效保护校飞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决定对凤庆中和机场及相关管理范围进行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5日。

二、管控范围

凤庆中和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以内的区域,共涉及2个县(保山市昌宁县、临沧市凤庆县)9个乡镇64个行政村(社区)812个村民小组行政区域范围。

东北界

大寺乡:河顺村(锣锅寨)、双龙村(大水井、禹家寨、小水井等3个村民小组)、大寺村、岔河村、清水村、漭街村、马庄村。

鲁史镇:老道箐村、新塘村、永新村(水源、联泉、联先、勐毕等4个村民小组)。

凤山镇:水箐村

东南界

小湾镇:正义村(大平地、阿找山、正义、外寨、下寨、中寨6个村民小组)、小湾村(撒马场、大地等2个村民小组)、温泉村(清水沟、外寨、以寨、坡脚、坡岭岗、对门山、路边等7个村民小组)。

大寺乡:德乐村、路山村

凤山镇:凤山社区、红塘村、大有村、上寨村、后山村、龙泉社区、象塘村、安石村、董扁村、文明社区、前锋村、青树村、东城社区、落星村、平村(何家、上旧寨、中旧寨、下旧寨、上木街、下木街、上村、中村、山河、陈家等10个村民小组)、清水河村(大河边、老鼠山、茶家、和平、三家村、新寨等6个村民小组)、东山村。

西北界

勐统镇(昌宁县):酒药寨社区(酒药寨上、酒药寨下、河边、芒博一、芒博二、大地、新寨子、立翁、小河、芒干寨、大寨子等11个村民小组)、勐统社区(和睦、芒光地基、芒东一、芒东二等4个村民小组)、小勐统社区(大立戛、小立戛、芒那等3个村民小组)。

温泉镇(昌宁县):温泉社区(湾塘、鸭子塘、王家寨、山田等4个村民小组)、光山村(响水、秃杉林等2个村民小组)、尼诺村(尼诺上、尼诺下、鲁家寨等3个村民小组)。

勐佑镇:中和村、鱼塘村、新林村、习谦村、立果村、岔路村、白岩村、高山村、棕园村、河东村、勐佑村。

西南界

营盘镇:里拐村(大岭岗、上白河、下白河、里拐等4个村民小组)、安平村(泵丙上、泵丙下、后寨、大团山泵丙上、泵丙下、后寨、大团山、打石场、老黄田等9个村民小组)。

三岔河镇:棉花村(四打寨石佛山头、何家、周家等3个村民小组)、王平村(色力干、王家寨、大平地等3个村民小组)、明龙村(等腊光上寨、等腊光下寨等2个村民小组)、水田村(沟头寨、丫口寨、马鹿塘、岩子脚等4个村民小组)、康明村:黄草坝。

勐佑镇:安街村、翁乐村、新寨村、新田村、阿里候村、大寨子村、界牌村、立达村、立平村。

三、校飞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严禁在管控范围内进行“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主要指飞行高度低于500米、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四、严禁在管控范围内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

五、严禁在管控范围内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

六、严禁在管控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等产生烟雾、粉尘、火焰、废气影响飞行安全。

七、严禁在管控范围内设置吸引鸟类及其他动物的露天垃圾场、屠宰场、养殖场等。

八、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配合本次校飞工作,未经允许严禁进入机场及相关管理范围,严禁围观、随意拍摄和其他影响校飞工作行为。

九、请广大人民群众和县内外自媒体严格按照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等官方媒体宣传要求,严禁随意发布、转载、评论校飞工作的图片和视频。

十、对扰乱校飞工作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尚不构成犯罪,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校飞期间,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发现并举报可能扰乱校飞安全的行为,举报电话:110、0883—4221556。

特此通告。

凤庆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