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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开遴选法律顾问的公告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县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4-01-10     点击率: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凤庆县委办公室 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凤办发〔2016〕124号)文件精神等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名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临沧市行政区域内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中,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法律实务的专家、律师,年龄在55岁以下。

二、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年龄结构、行业影响力等因素,公开遴选,择优聘任。

三、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参加遴选的专家应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等领域成就显著、具有一定的影响和经验,未受过所在单位的处分,没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四)参加遴选的律师应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一定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近5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且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应在近5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符合上述条件的专家、律师,在同等条件下,具有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工作经验或者熟悉卫生健康工作的优先。

四、工作职责

(一)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三)为我局审理或者以我局作为被申请人的重要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或处理建议;

(四)作为代理人代理我局重要行政诉讼案件并出庭应诉;

(五)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六)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

(七)参与审查以我局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八)参与处理涉及法律事务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九)其他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事务。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20日。

(二)报名方式:请有意向的专家、律师于2024年1月20日前将意向书(应明确专业法律顾问的资质、从业时间、专业领域)以及报价、所在机构营业执照及资质文件、在单位担任法律顾问的经验文件等材料加盖印章(一式五份)密封报送至凤庆县卫生健康局法规和综合监督股。

(三)综合评审。由凤庆县卫生健康局成立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年龄、学历、履历、专业特长、专业领域的影响力及个人职业操守等因素,组织报名对象进行现场打分,综合评分最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公示和聘任。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凤庆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不少于5天时间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为县卫生健康局法律顾问并签订聘任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报名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二)法律顾问聘期为3年,工作出色的可续聘。受聘法律顾问需定期或不定期以参与座谈、现场办公等形式开展工作。

(三)受聘者不得利用担任我局法律顾问身份,从事商业活动以及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我局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联系人:梅治邦 电话:0883-4211321

地址:凤庆县凤山镇凤平路与保平路交叉口(凤庆县卫生健康局506办公室)

附件:法律顾问报名表


                                                                         凤庆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