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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凤山烈士陵园2024年清明祭扫通告

来源: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4-03-22     点击率:

为充分发挥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功能,切实满足社会各界致敬英烈、缅怀英烈、祭扫英烈的需求,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有序、文明开展,现将凤庆县凤山烈士陵园2024年清明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园须知

(一)开放时间:8:30—18:00(17:30停止入园)。

(二)个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登记入园;团体由带队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登记团体名称、团体人数入园。

(三)祭扫人员参观瞻仰过程中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有序,遵守有关祭扫礼仪规范,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管理。

(四)祭扫人员应规范着装,仪容得体,态度庄重,仪容不整、醉酒者谢绝入园。

(五)严禁将管制械具、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及宠物携带入园。

(六)儿童和中小学生入园须由学校(单位)组织或有家长陪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特殊人员入园须有随行人员陪同。

(七)单位、团体在烈士陵园组织开展缅怀纪念活动须提前2个工作日预约,活动的议程、祭文、悼词、条幅等内容须同时交烈士陵园预审。预约电话:0883-4215008

二、行为规范

(一)爱护园内的设施、文物、展品,严禁破坏、涂画、污损。

(二)禁止追逐打闹、大声喧哗、随意丢弃杂物等不文明行为。

(三)禁止攀爬、坐卧、倚靠烈士墓、纪念碑、纪念雕塑等纪念设施以及其他不尊重烈士的行为。

(四)禁止组织与缅怀纪念烈士无关的集会、演说或娱乐活动。

(五)禁止展示、悬挂、粘贴与弘扬英烈精神无关的旗帜、横幅。

(六)不得在陵园内进行自媒体直播、拍摄、录播、无人机飞行等活动。

三、安全责任

(一)祭扫人员对自身安全负责,单位、团体缅怀纪念活动的组织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和责任,应积极配合烈士陵园管做好参加活动人员的安全保障。如遇突发情况,须接受现场工作人员引导,有序疏散。

(二)禁止随意挪用、触动和损坏园内消防设施、器材,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共同维护园区及周边消防安全。

(三)从事有损纪念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以及违反文明祭扫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有权制止;破坏、污损园内纪念设施的,须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未尽事宜由烈士陵园负责解释。

凤庆县凤山烈士陵园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