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整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保护国家和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要求,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于2024年04月19日起启用新建、升级改造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处罚。现将具体点位通告如下:
一、新建、升级改造启用违法抓拍路段
1.滇红路与绿茗路交叉口
2.滇红路与平村大桥交叉口
3.滇红路与西环路交叉口
4.滇红路与书院街交叉口
5.滇红路与顺宁路交叉口
6.滇红路全路段违停抓拍
7.滇红路全路段不礼让行人抓拍
二、抓拍的违法行为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车(1039A);
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1625B);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6095);
4.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1120A);
5.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1362A);
6.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1357A);
以上点位、路段的取证图片,将作为违法处罚依据录入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请广大驾驶人注意路口、路段的标志标线,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特此通告
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0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