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7日)
凤庆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凤庆县统计局
2018年9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县全面开展“三调”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287名调查人员参与,汇集了13.9145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建立了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50470.14公顷(757052.10亩)。其中,水田1583.84公顷(23757.60亩),占3.14%;水浇地40.69公顷(610.35亩),占0.08%;旱地48845.61公顷(732684.15亩),占96.78%。凤庆县耕地主要分布在营盘镇、新华乡和鲁史镇3个乡镇。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95.55公顷(4433.25亩),占0.59%;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998.41公顷(14976.15亩),占1.9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7941.57公顷(119123.55亩),占15.7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9610.24公顷(294153.60亩),占38.8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1624.37公顷(324365.55亩),占42.85%。
二、种植园用地50455.57公顷(756833.55亩)。其中,果园11803.86公顷(177057.90亩),占23.40%;茶园38312.10公顷(574681.50亩),占75.93%;其他园地339.61公顷(5094.15亩),占0.67%。凤庆县园地主要集中分在勐佑镇、凤山镇、大寺乡。
三、林地178869.94公顷(2683049.10亩)。其中,乔木林地162226.91公顷(2433403.65亩),占90.69%;竹林地1158.01公顷(17370.15亩),占0.65%;灌木林地14877.57公顷(223163.55亩),占8.32%;其他林地607.45公顷(9111.75亩),占0.34%。凤庆县林地主要分布在鲁史镇、勐佑镇、新华乡3个乡镇。
四、草地7322.94公顷(109844.10亩)。其他草地7322.94公顷(109844.10亩),占草地的100.00%;草地主要分布在新华乡、洛党镇、营盘镇。
五、湿地236.68公顷(3550.2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县唯一的湿地二级地类是内陆滩涂,面积236.68公顷(3550.20亩),占湿地的100.00%。凤庆县湿地主要分布在营盘镇、新华乡、雪山镇。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606.77公顷(129101.55亩)。其中,建制镇762.37公顷(11435.55亩),占8.86%;村庄7542.84公顷(113142.60亩),占87.64%;采矿用地253.49公顷(3802.35亩),占2.9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8.07公顷(721.05亩),占0.56%。
七、交通运输用地5315.12公顷(79726.80亩)。其中,铁路用地17.53公顷(262.95亩),占0.33%;公路用地1918.16公顷(28772.40亩),占36.09%;农村道路3375.75公顷(50636.25亩),占63.51%;机场用地2.91公顷(43.65亩),占0.06%;港口码头用地0.77公顷(11.55亩),占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070.61公顷(151059.15亩)。其中,河流水面1988.97公顷(29834.55亩),占19.75%;水库水面7867.61公顷(118014.15亩),占78.13%;坑塘水面66.73公顷(1000.95亩),占0.66%;沟渠46.47公顷(697.05亩),占0.46%;水工建筑用地100.83公顷(1512.45亩),占1.00%。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准确分析原因,深入揭示发展变化趋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省级、市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