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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注册登记及相关业务的通告

来源: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作者:     时间:2022-11-22     点击率:

凤庆县各正三轮摩托车销售企业及广大群众:

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凤庆县自2022年9月份开始办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注册登记。为更好地使各正三轮摩托车销售企业和人民群众了解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注册登记相关法规政策,避免销售或购买不合格机动车造成办理不了注册登记。现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安交管上级业务部门相关规定,作如下通告:

一、凤庆县允许办理注册登记的三轮摩托车为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包含电机驱动和燃油驱动)。依据凤办发〔2018〕138号文件《中共凤庆县委办公室 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取缔正三轮载客摩托车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正三轮载客摩托车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二、公安交管部门在办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时,严把查验和登记审核关,严格按照《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办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需符合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经查验合格;持有国四标准(电喷)的合格证而实际机动车排放为国三标准(安装化油器)的车辆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改型改装的三轮摩托车辆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改型改装的三轮摩托车不得通过车辆年度检验,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对存在违规生产、非法改装等问题的,纳入违规产品进行上报。

三、注册登记正三轮摩托车需提供合法、齐全有效的资料,包括:(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二)机动车的来历证明原件(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公安交管部门存查联原件;(五)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四、各正三轮摩托车销售企业禁止销售违规车辆,提供虚假材料欺诈、哄骗群众。否则发现后列入黑名单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群众因不知情购买了不合格正三轮摩托车无法办理注册登记的,可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

五、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的行驶需遵守凤庆县城主城区限制行驶区域规定,不得在限制行驶区域行驶。

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