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访问凤庆县人民政府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扶贫办      作者:扶贫办     时间:2018-06-15     点击率:


2018年第5号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规定,凤庆县审计局于2017年3月1日至4月30日,对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扶贫办”)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
一、审计情况
县财政局下达县扶贫办2016年度预算总额为1 411.93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148.56万元,追加调整预算1 263.37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6年部门总收入1 411.93万元,总支出1 318.9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当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3万元。2016年决算支出比预算减少93万元。
县扶贫办2016年利息收入0.27万元,已按规定上缴县财政局,无其他非税收入。截至2016年底,县扶贫办应缴财政净结余资金93万元,应缴财政的结转2年以上仍未使用完毕的项目资金0万元。
县扶贫办2016年利息收入0.27万元,已按规定上缴县财政局,无其他非税收入。截至2016年底,县扶贫办应缴财政净结余资金93万元,应缴财政的结转2年以上仍未使用完毕的项目资金0万元。
2016年,县扶贫办根据《凤庆县实施扶贫开发责任权力任务资金到县实施方案》(凤政办发﹝2016﹞14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规划统筹,与县发改局编制了《凤庆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切实加强申报审批,执行立项审批程序;规范项目资金的分配管理,按时拨付切块分配资金,落实“四到县”政策。
审计结果表明,县扶贫办认真贯彻落实“四到县”政策要求,承接上级下放的项目审批权限,编制了《凤庆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执行立项审批程序,规范项目资金的分配管理,按时拨付切块分配资金,履行部门职责。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基本科学、完整,部门预算调整、批复及执行有依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真实,部门预算、决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但存在业务管理不规范、挤占挪用项目管理费、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项目及资金监管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建立县级专项扶贫项目库,未将项目库作为申报项目和制定项目年度实施方案的重要平台
(二)挤占挪用项目管理费80 047.76元
(三)人员超编
(四)2016年互助金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涉及金额5 156 422.6元
(五)2016年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项目物资采购经政府集中采购失败后,实行乡镇分散自行采购,未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涉及金额857.065万元
(六)2016年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项目物资采购项目已实施完成,资金结余37.590675万元
(七)审计期间已整改落实问题
1.项目实施单位挤占拉用互助项目资金260 000元
2.项目实施单位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互助项目资金借款50 0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凤庆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并要求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限期整改。同时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继续深化部门预决算,将部门收支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规范性,努力提高预算执行效果,依法编制决算。
(二)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提高执行力,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规范账务核算;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报账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审核,规范项目档案资料,防止骗取、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三)县扶贫办及相关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科学编制项目规划,建立健全扶贫项目库,合理分配管理使用财政扶贫资金,强化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与指导,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查出问题后,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及相关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目前,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