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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3-08-1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便于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取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单位详情、领导简介、机构职能;

2.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3.通知公告、工作动态;

4.办事统计;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nfq.gov.cn/

2.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3.凤庆县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凤庆县凤山镇凤平路会展中心一楼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联系电话:0883-4261664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受理机构: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技术股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受理地址:凤庆县凤山镇凤平路会展中心一楼信息技术股

联系电话:0883-4261664

(二)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信函或传真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方式向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凤庆县凤山镇凤平路会展中心一楼,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技术股(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675900;传真号码:0883-4261664。

3.网上申请

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系统”,在线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网址:https://www.ynfq.gov.cn/ysqgk/jjy.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731)。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页面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四)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1.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技术股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办公地址:凤庆县凤山镇凤平路会展中心一楼

邮政编码:675900

联系电话:0883-4261664

传真号码:0883-4261664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附件【附件1.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附件【附件2.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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