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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01-1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下载,网址如下:http://www.ynfq.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群众关注焦点,加强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助力我县营商环境优化和法治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依照《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化公开内容,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服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大局。2020年,县政府办共统筹、督促各乡镇、各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38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环节工作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0年共受理并依法办结申请人向凤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公开申请1件。

2020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文件确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督促指导各政府部门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统一在凤庆县政府门户网站上集中发布。二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结合工作职能,进一步完善《凤庆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权威指引。

(四)平台建设运行情况。一是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改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二是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不断完善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和管理。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职能,以勇于担当的精神统筹做好全县政务新媒体的发展和管理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针对政务公开工作年度综合考评指标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日常检查,杜绝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条例》行为的出现,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及管理,及时督促整改网站及各政务新媒体存在的问题,切实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9425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虽然县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当前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还需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还需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

下步工作中,县政府办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能作用,督促指导全县各单位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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