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正文

凤庆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凤庆县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18-02-1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凤政办发〔2018〕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凤庆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年,凤庆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印发《凤庆县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凤庆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全面落实“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审核原则,规范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保密审查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数9708条,每项工作均确定牵头责任单位和配合责任单位,政府信息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良好。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及时、有效、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加强预期引导
1.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通过凤庆网、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凤庆电视台、凤庆、凤庆手机报等宣传媒介,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公众,解疑释惑,增强社会各界对我县经济稳中向好的信心。同时,加强舆情收集研判,针对涉及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
2.及时公开全县财政收支情况。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在凤庆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公开财政收支情况,力求做到及时公开,数据准确,分析到位。
3.主动公开国民经济运行情况。通过《凤庆县2017年统计月报》发布、推送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及解读,包括工业生产情况、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财政、金融、招商引资、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支出情况、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4.主动公开相关审计结果公告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财政审计信息公开专栏,重点公开公示各项目资金的审计结果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并做好解读。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5.加大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公开力度。围绕新出台的税制改革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落实工作。对企业做好政策宣传,辅导小微企业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并及时办理小微企业误缴税款的退税审核工作。将小微企业政策贯彻作为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培训,第一时间对政策执行口径、申报方式、减免税款统计等问题做出统一部署。通过数据大集中系统对小微企业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控、跟踪问效,对疑似执行不到位情况进行落实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
6.集中展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文件的通知》(云价收费〔2015〕137号)要求,认真核实收费单位的信息资料,向社会公布了《凤庆县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
7.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公布《凤庆县县级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17年凤庆县取消、停征、标准降低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 33项。
8.公开降低企业成本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主动公开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的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
9.定期公布社会保险情况。为认真做好我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0.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对纳入年度重点工程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定期发布项目审批、进展、建设信息。重点工程的审批信息由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审批后及时公开;施工项目由建设单位按月公开实施信息,并适时公开重要节点进度信息,同时做好招投标、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竣工备案、协调成果等事项信息的公开工作。重点围绕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定期发布项目审批、建设等信息,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通过凤庆电视台、县政府门户网、报纸等各种途径将各类重大项目建设审批情况及时向广大群众公开,并征求群众意见。
11.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快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各级公共资源平台信息及功能,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内容,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将碳排放权、排污权、公立医院药品、林权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在平台上统一发布,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12.全面公开PPP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公开工作,加大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3.以清单管理推动简政放权。深化政府及其部门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动态调整,认真做好县直各部门(54个)权责清单梳理编制汇总,并在县政府门户网首页开设凤庆县权责清单专栏以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专栏,采取在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
14.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深化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2017年公开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6项,为群众提供了更方便、更快捷、更舒心的政务服务。
15.规范公开办事指南事项。组织各职能部门全面梳理我县公共服务的运行流程,每一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均进行“九公开”(办理事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并按照“九公开”内容进驻部门制作《服务指南》3100余本。目前我县入驻行政中心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均已按标准化要求编制办事服务指南,并已全部推送到网上办事大厅上进行公布。
16.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凡是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出台前均由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布已通过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7.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全面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各级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录入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16〕111号)文件要求,全县31个部门共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录入事项4210项,为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做好了基础性的工作;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县政务服务大厅(含分中心)共进驻部门36个,公共事项审批服务大厅进驻部门22个,投资审批大厅进驻部门9个。2017年,凤庆县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共受理办件23496件,办结23482件,办结率99.9%。目前,进入凤庆县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服务项目的采购单位共55家。
(六)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
18.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信息公开。目前,凤庆县已将所有的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出租、出让,全部交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场交易。
19.依法依规公开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公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等情况。依法依规公开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结果,国有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等。
(七)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20.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农产品价格以及各类农产品供需平衡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
21.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创业创新等政策措施。
22.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严格管控质量、加强指导督查、进一步突破重点难点问题、规范完善档案管理,以乡镇为主体,组织各行政村开展工作,对各个阶段的工作情况和进度适时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顺利进行。
(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23.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财政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同时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并实时更新完善,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政府预决算公开的内容为一般公共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内容为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并公开本部门的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等情况的说明。
24.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完善凤庆县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指导督促各乡镇、县财政部门公开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加大营改增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的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营改增改革举措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关切。依法做好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事项公开工作。
(九)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功能工作信息公开
25.围绕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主动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
(十)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
26.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制度,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利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相关信息。
(十一)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27.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每半年发布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运行情况,分析批发、零售、住宿、餐饮 、网络消费趋势及原因,研究细分领域消费特点,引导推动全县消费的增长。积极推广应用云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协调平台,联合县级有关部门召开会议,共同研究云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交换有关工作,共同推进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等信息,最终实现通过云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协调平台进行归集,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进行公示的目的,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28.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成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面向广大企业开展以“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为主题的质量技术精准服务活动。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执法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已通过云南省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系统对外公开。同时,加快推进“12315”平台建设,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结果按要求及时上报市工商局,由市级“12315”投诉举报中心对全市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公开。
29.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适时公开商务领域行业企业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加强电子商务企业的行业管理,强化交易平台监管,即时公开公示电子商务企业新政策资金奖励情况。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决定、假冒专利行政处罚信息,通过云南省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系统对外公开。
(十二)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30.加大扶贫脱贫信息公开力度。围绕县委、县政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及时公开脱贫攻坚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扶贫对象能看得到、看得懂,方便群众参与和监督,形成全社会参与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2017年,我县公开扶贫项目推进实施情况、脱贫攻坚档案规范管理等脱贫攻坚信息35条。
31.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推进我县低保补助金、五保补助金、重度残疾人补助金、孤儿生活补助金、高龄老人生活补助金、临时救助等经费的发放情况及金额的公开,截至目前,累计公布此类信息计63条。
(十三)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32.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水环境治理排名工作,每年公布水质最好和最差的地区名单。持续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依法公开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2017年,我县共计公开环境保护行政审批79件、行政处罚6起、各类环保信息60余条。
33.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保护情况。根据省、市、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印发了《凤庆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任务,落实目标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实现组织体系全覆盖、保护管理全域化、履职尽责全周期、问题整治全方位、社会力量全动员、考核问责全过程,做到有专人负责、有监测设施、有考核办法、有长效机制,进一步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保护管理机制,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为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凤庆提供支撑保障。
(十四)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34.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定期通报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的学校项目建设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购置等进展情况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建立凤庆教育督导信息平台,依法公开法规政策、督导制度、督导报告等,确保教育督导的公开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努力推进我县依法治教工作。2017年共公示公开教育领域政务信息879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6次。
35.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结合我县义务教育实际,制定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并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公布,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同时,各相关学校也按照我县招生工作意见,结合乡镇(街道)适龄儿童具体情况制定招生简章,通过在校门口、校园公布栏及在学校附近粘贴公告等形式予以公布,公开咨询电话,切实维护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6.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对医疗机构许可、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登记、公共场所和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等14类40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以及医疗机构、公共场所抽查、检查以及行政处罚结果进行公开。各医疗机构利用电子显示屏幕、电子触摸查询系统、公开栏、网站等形式,及时公布公开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医院服务质量信息,主动接受群众和病人的监督,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服务的实效。
37.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食品药品行政许可与处罚双公示,定期公开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行政许可信息3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9份。加强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行动信息公开,公开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方案2个、不合格食品药品信息12期。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公开。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400余批次,不合格6批次,抽检结果公布率97%保证了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知情权。依托县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政务公开平台,以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领域信息为核心,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公开食品药品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2个;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材料2万余份。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提示警示信息公开,通过微信及网站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提示4条,引导消费者合理饮食用药。开展食品药品知识科普宣传服务4场次,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十五)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
38.制定金融领域特别是金融市场相关政策时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通过召开行长联席会议、专题座谈会,开展金融宣传活动等形式,加强对国家和人民银行金融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社会各界合理掌握政策要点和意图,促进政策公开并有效落实。及时发布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的稽查执法工作动态。
(十六)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
39.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做好差别化信贷、因地制宜合理安排住宅用地等房地产政策的解读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加剧市场波动。
40.做好棚户区改造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的公开。
41.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征地信息公开专栏、国有土地信息公开专栏,配合推进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统一发布征地信息。
(十七)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
42.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安全生产检查信息、事故信息、隐患信息的公开工作。一是做好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发布2017年“双随机”抽查工作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事项清单。积极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健康专项“双随机”检查,在每次“双随机”工作结束后,及时在网上公开检查情况,本年度累计公开了15次“双随机”抽查信息。二是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公开。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后,按照县政府的安排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在事故调查结束后,及时公开县政府所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以便群众了解事故详情,杜绝谣言争议。今年累计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1起事故调查报告。三是做好隐患曝光工作。在执行日常检查、双随机检查的基础上,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甄别,筛选出其中一些具有典型性、警示性的安全事故隐患,在网上进行公开,作为警示教育、群众监督的作用。今年累计公开了22条安全事故隐患。
(十八)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43.强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公开。根据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在门户网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定期对重点领域、行业各方面的是主体、内容、实现、方式等进行公开,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水平。分别从行政审批、财政、审计、住房保障、工商监管等27项重点工作的“五公开”内容进行集中公开,不断扩大公众对重点领域信息的知晓率。同时,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将重大决策、机构职能、政府文件、人事动态、领导成员等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在门户网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全面公开,丰富拓展了公开内容,扩大了公开效果。
44.把“五公开”纳入办文程序。部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部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部门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的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政府办公室可按规定予以退文。
45.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进一步细化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积极探索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发征求意见函、听证会、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充分征求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法律顾问、利益相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公众意见,并以适当形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46.按照统一部署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涉及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为重点,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平台建设,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和规范,全面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47.做好电视电话会议公开工作。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外,我县都积极主动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48.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公开职责,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实效。
(十九)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49.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一是落实同步解读机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二是改进解读方式。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发布解读信息,增强政策解读效果。2017年,我县在凤庆网开展各级各类政策解读3次,实现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
50.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回应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二十)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51.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建设。下一步,凤庆县将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各方面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完善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
52.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设置互动交流栏目,包括12345信箱、民意征集、互动访谈等内容,推动网络问政活动落实。群众通过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53.积极推进政府公报上网工作。着力发布网站工作内容,提升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积极做好网站发布工作,充分发挥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
5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明确政务公开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凤庆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各项制度,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严格按照《凤庆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内容和范围,主动公开,使群众及时了解我县办事流程和工作状态,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二十一)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55.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和答复等环节的运行。二是逐步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管理和审核工作,确保能够按规定及时作出答复。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逐步形成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切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2017年,我县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情况
2017年,凤庆县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畅通申请渠道,保障信息公开,除了涉密文件及材料未进行公开外,充分利用网站、手机报等公众信息平台对应公开信息全部进行了公开。为避免出现公开不到位的情况,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栏目。今年以来,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凤庆县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出现。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凤庆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网站建设水平不高、外宣策划和报道深度不够、管理人员不足和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措施改进如下: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充实网站服务功能和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线上服务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做到主动、及时、准确公开信息,充分发挥对外窗口作用。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着力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尤其是培养工作人员在新形势下如何转变思想、创新工作方式的能力。
六、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为全面加快推动政府信息化建设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71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临政办字〔2017〕9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县已于2017年9月关停了13个乡镇的政府网站和37个县级政府部门网站,并将有关信息和栏目迁移整合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由县政府办信息股承担全县政府部门的政策宣传和解读、信息公开、政务服务、网络办公平台建设和维护等工作。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9708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970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