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访问凤庆县人民政府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正文

凤庆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凤庆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     时间:2024-01-18     点击率:

根据《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精神,我局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认真进行了总结梳理,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凤庆县乡村振兴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和《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政策解读,在项目和资金管理方面实现全部按时公开,相关政策发布方, 及时有效公开,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共计公开信息50条,其中项目库信息4条,年度项目计划和绩效完成情况公示5条,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公示信息3条,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信息2条,资金分配结果公示信息6条,资金下达公示信息11条,项目计划下达及相关资金使用公开信息15条,财务预决算公开信息2条,权责任务清单等其它信息3条,处理各类处理留言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未接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严格保密审查“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发布的每1条信息均由业务人员、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层层审核把关;涉及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雨露计划、公益岗位补贴、脱贫人口“人人持证 技能致富”培训合格对象、农村致富带头人等到户信息公开的均按要求剔除身份证、银行账号等涉密信息,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和新媒体发布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乡村振兴部门要求,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和凤庆乡村微信公众号维护和监管,深化拓展公开渠道,积极协调对接中央、省级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及其它主流媒体,多渠道、多方式、持续做好乡村振兴政策宣传。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工作绩效考核,有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认真分析总结,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乡村振兴典型材料、新型宣传方面的信息发布得较少,总体工作重视不够,审核把关方面有待加强。我局将进一步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公开事项要求,主动作为,加强协调,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