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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县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4-01-1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按照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由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根据我局实际,认真做好各类信息公开,按要求做好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

2.我局严格按要求编制了《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同时严格按照目录规范公开政府信息,规范公文标识公开属性。

3.按要求公示《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办理工作总结报告》

4.发布凤庆县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

5.编制并发布《凤庆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6.我局不涉及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工作。

7.经与上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对接,我局不存在基层政务领域公开工作。

8.2023年以来,我局不涉及代起草的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意见建议等情况。

9.我局2023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存在1起行政诉讼。

10.我局严格按要求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各项工作要求,抓好政务公开存在问题整改,并及时上报相关整改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文化旅游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公开公示;将领导机构、机构职能、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文旅工作动态等内容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2.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明确各股室、部门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2.加强对政府信息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3.建立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严防涉密信息的泄露。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对在各种媒体上公开的政务信息,建立了严格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规范填写《凤庆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凡公开的政务信息均需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查签批后指定专人发布,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做到该公开的公开,不该公开的严格保密,在保密前提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未发生泄密问题。

2.目前我局暂未开设政务新媒体平台。

3.2023年,我局政府网站运行正常,管理规范有序,未涉及和接到群众提出的或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转分的投诉。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保证文化旅游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我局坚持“依法公开、真正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责任、强化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和信息公开的领导和实施,着力构建强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体系。

1. 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组织体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工作正规有序,档案资料管理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

2.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载体需要进一步丰富。

3.对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回应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

1.加强信息发布时效性管理,确保重要信息及时更新。

2.积极探索新的信息公开形式和载体,如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

3.建立健全舆情监测和回应机制,对热点问题进行及时回应和引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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