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正文

凤庆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作者:公安局  时间:2022-01-2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政务信息公开文件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工作要求,由凤庆县公安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情况,咨询处理及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及附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1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021 年,我局在县政府的指导下,继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提供服务保障。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情况: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县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唐知沛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王参为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杨永东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全年,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2次,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为我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信息公开。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证行政权力信息及时更新;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本年度不断加大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着力建全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体制。

  (三)加强工作实效。一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二是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使本部门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县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部门动态71条,部门剪影6条,财政预决算2条,全文电子化达到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1.机构信息类:公开了领导姓名、职务、工作分工以及机构名称、内部股室及下属机构、工作职责、办公地址。

  2.工作信息类:公开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重要工作进展等重点工作情况。

  3.财政信息类:公开了财政预决算报告。

  4.其他信息类:公开了单位基本情况、政务活动、社会监督等信息等公共服务信息。

  (二)公开形式

  包括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统一部署,我局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免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的情况

  2021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信访及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1.公开信息不够全面,公开信息存在时差;

  2.业务人员未参加业务培训,业务不熟悉,水平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主管动能,切实把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推广工作中的典型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

  2.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公众的需求紧密联系起来,以注重公众需求为主,多公布与民生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等。

  3.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务微信、微博灵活便捷优势,加强信息审核,提升时效性,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着力提高“两微一端”平台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