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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凤庆县政府办  作者:凤庆县政府  时间:2022-01-2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凤庆县结合实际编制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凤庆县结合实际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凤庆县凤山镇滇红南路四机关院内,邮编:675900,电话:0883—421396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凤庆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紧紧围绕“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疫情防控、打好“三大攻坚战”、民生改善等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并取得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凤庆县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一是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乡镇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21年我县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4777条,其中重点领域发布信息514条。二是扩大阵地,畅通渠道。利用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政策信息、政策解读,开展意见征集,扩大公众参与。三是不断加强线下阵地建设,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综合利用农村信息公示栏、广播、大喇叭等媒介和渠道发布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促进线上线下优势互补、融合发展。同时加强政民互动,认真回应网民留言和公众关切,做到限时办结、及时反馈,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年内办理政府网站网民留言30条,受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各类咨询诉求87件。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要求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的“基层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同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凤庆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策文件、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6个一级栏目。同时,进一步强化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精细度。在“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下集纳公开政策文件信息、机构职能信息、规划信息、统计信息、行政事项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政府集中采购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务员招录信息、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重大决策听证事项信息、重大会议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等,并将内容更新保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各部门。二是建立完善信息审查发布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建设,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个人隐私泄露关。

(三)平台建设运行情况。一是持续抓好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二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与监管。

(四)监督保障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普查指标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综合考评,指标分值权重不低于4%;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推动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务实高效开展,不断提高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21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6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21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337

行政强制

266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3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我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还需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还需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基层政务公开深度不足,群众了解政策渠道较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较低。

(二)下步计划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县将高度重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推进措施,加大检查力度,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高标准、严要求,严把信息报送、审核关,确保信息质量,坚决守住“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底线。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四是着力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平台建设和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信访稳定、电子政务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五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维护,适实对栏目进行调整更新,力求方便快捷的为群众提供政务信息资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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