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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凤庆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  时间:2022-01-2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凤庆县卫生健康局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规定,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认真落实,进一步细化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务信息和卫生健康信息公开工作。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在局人秘股,把政务公开列入重要日程,不断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由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做到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按照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认真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拓宽公开渠道,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以服务公众为导向,定期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卫生健康工作最新动态、政策解读及健康教育知识等,有效推动了政务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积极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咨询服务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卫生健康信息的知晓率,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准确、规范、高效的服务。

3.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不断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对相关政务信息进行核查,做到政务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我局不断强化行政审批管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全年受理审批事项1379件,已办结1379件,办结率100%。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围绕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内全覆盖目标,汇总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2.推进财政信息的公开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做好财政性资金公开工作,及时公布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一步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性资金公开透明运行。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年内没有虚假和不完整的政府信息发布。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不断强化行政审批管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全年受理审批事项4241件,已办结4241件,办结率100%。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围绕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内全覆盖目标,汇总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2.推进财政信息的公开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做好财政性资金公开工作,及时公布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一步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性资金公开透明运行。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年内没有虚假和不完整的政府信息发布。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在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41条政府信息。同时加强卫生健康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报送,主动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合作,积极向各主流媒体沟通和报送有价值的宣传信息。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年度内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4.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对于不予公开规范性文件,我局在制发时做好登记以及注明不公开理由。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时效性、规范性有待提高,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有力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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