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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3-01-0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一是明确各站所中心工作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宣传员、纪检监察室、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组织办、财政所、林业站、乡村振兴办、经济发展办等职能部门共同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明确由1名副职领导分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三是严格执行党委、政府、人大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由党政办派专人负责文件公开属性审查,根据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发布流程。

(二)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工作落实。一是信息上网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操作人员,加强对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严防涉密信息上网;二是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扩大公众有序参与;三是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原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工作动态。年内,鲁史镇共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14条,其中乡镇动态信息13条,乡镇剪影信息1条。2022年度,鲁史镇人民政府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突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一年来,围绕贯彻落实县级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和公开重点,我镇结合实际,利用广播、报纸、微信群等途径和形式,对烤烟产业、林下经济、社会治理、疫情防控等各阶段工作适时进行全方位公开公示,有效推动了重点工作落实。

(四)抓实问题整改销号。据《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检察院立案决定书》(凤检行公立〔2022〕45号)和《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凤检行公立〔2022〕46号)文件反馈问题,举一反三,重点聚焦镇村政务信息公开公示栏、集中公示区、网络信息公示平台,重点排查整改现存各类方式已公开的政务信息,对已公示的信息分类识别并进行去标识化复盘。一是对公示法定效力失效的信息,一律予以撤销。二是对仍在法定效力期限内的已公开信息进行去标示化处理,重新公示。即:根据行业规定,对公示信息中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银行账号等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删除,在遵守相关规定的原则下逐步推进。三是对将公开未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采取“谁公开、谁负责、谁审查”的工作方式,由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和挂钩村信息公开业务进行督办跟踪,原则上非必要不得出现公开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年内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力度不够大;二是信息采集不够丰富,信息公开渠道过于单一;三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期由专人兼职,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和创新公开方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三是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力量,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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