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昕玲 任县社会保险局局长;
段佳军 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金德 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蔡世宏 免去县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李新芬 免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肖永林 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曹亚飞 免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凤庆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