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罗 源 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金全 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乐 晴 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猛杰 免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任免职手续。
凤庆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