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赵乙尧 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高汉舟 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 芬 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禹文定 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 富 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凤庆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