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肖震东 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映斌 任县地震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晓萍 任凤庆滇红生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潘树红 任凤庆滇红生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地震局副局长职务;
周永芳 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凤庆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