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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招收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招聘公告

来源:凤庆县消防救援大队      作者:     时间:2023-07-28     点击率:

为进一步提升乡镇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能力,结合工作实际,凤庆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自愿报名,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依据《临沧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为12人,岗位为:鲁史镇政府专职消防队3人,新华乡政府专职消防队5人,洛党镇政府专职消防队2人,诗礼乡政府专职消防队2人。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休假时间由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根据执勤战备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地点:凤庆县鲁史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凤庆县新华乡政府专职消防队、凤庆县洛党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凤庆县诗礼乡政府专职消防队。

四、招聘条件

1.男性,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原则上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所在地人员。

3. 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2001年1月9日至2005年9月1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或取得消防员职业技能证书,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或具有B2驾照的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6.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疤痕,无畸形、残缺,身高160cm以上,满足消防从业人员体检和体能测试标准。

7. 消防救援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留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曾受到开除公职、军籍、党籍、团籍、学籍等处分或曾被解聘、开除、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被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五、优先录用条件

1.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兵、退出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人员、见义勇为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2.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

3.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4.熟悉办公软件、图像处理、信息编撰、公文撰写的。

5.其他优先录用的情形。

六、工资待遇

1.确定为招收对象后进行1个月岗前培训,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与凤庆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

2.正式录用入职后,月基本工资5000元(含五险一金),工作期间提供住宿、被装等。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4日。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联系人及电话:鲁荣,15087806615(注:手机号因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后公开)。

(1)现场报名:凤庆县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报名不允许代报,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照4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填写《凤庆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1份,并认真校对个人填报信息,做出承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备案表。有特殊技能的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例:取得A类机动车辆《驾驶证》的,需提供驾照原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部队退役证书】。

(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材料投递至邮箱:fqxgaxfdd@126.com,报名时间以投递邮件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材料:《凤庆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证明(大专〔含〕以上提供学信网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即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含二维码〕,中专、高中学历提供毕业证扫描件);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退伍证、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等)。

(二)初审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进入正式招录环节。

(三)现场考核。由凤庆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100分,按70%计入个人得分。科目为1000米、单杆引体向上、100米。1000米跑为必考项目(满分60分),单杆引体向上及100米跑选考一项(满分40分)。应聘人员未达到体能测试及格标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100分,按30%计入个人得分。主要了解应聘者入职动机、语言表达、心理素质、仪表形象等,逐一对应聘对象进行面试、评分。

(四)体检

1.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应聘人员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3.体检时间、地点、方式根据实际进行通知。

(五)政审

根据体能测试、面试成绩排名和体检情况,对拟招录人员进行政审,具体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如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体能测试、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附件:1.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

2.凤庆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凤庆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