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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新增乡村公益岗位拟安置对象公示


来源:凤庆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  时间:2023-08-2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凤庆县乡村振兴局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乡村公益岗位开发工作的紧急通知》(凤乡振联发〔2023〕8号)安排,按照《云南省促进乡村振兴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报名、初审,报经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共同审核,拟新增安置乡村公益岗人员400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3年新增乡村公益岗位开发拟安置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10天,即: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31日,如有异议,请与县乡村振兴局联系。

联系人:李德军。

联系电话:0883-4212275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凤庆县2023年新增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对象花名册

凤庆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凤庆县2023年新增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对象花名册.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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