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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凤庆县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24-02-0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2023年凤庆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云南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临沧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凤庆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有关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不断努力,为凤庆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我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2023年是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承上启下的重要时期。我县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2023年以来,我县分别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6次、政府常务会议4次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凤庆县“十四五”规划的法治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细化依法行政绩效考评细则,将全县57个行政执法单位列入依法行政综合考评范围。

2.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强化推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在政府常务会和部门办公会学法制度的基础上,积极举办法治培训和专题讲座,年内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学习专题6次。2023年,全县乡科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专题,对全县乡科级领导和驻村第一书记共434人进行了2期培训;借助县委党校的教育平台,对全县189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了1期(189人)“凤庆县法治建设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和7期(1400多人次)“机关党员‘万名党员进党校’示范培训班”。

(二)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

1.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一是规范制定程序。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等各环节进行规范。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凡出台规范性文件,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审查,对内容复杂或者涉及其他重大问题的,组织相关单位、专业人士联合进行法律或专业认证后,再由县政府审核签发。

2.加强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及时将县政府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备案率达100%,不存在逾期备案情况,未出现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情形,也未出现在行政诉讼中被法院审查认为不合法或提出法律建议的情形。

(三)坚持优质服务,加快政府职能提档增效

1.强化政务服务“三化”建设。一是按照“五级十二同”要求,切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完成1514个办理事项线上“五级十二同”规范化、标准化、精准化建设;抓实事项进驻,优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县、乡两级政务服务实体平台共进驻部门166个,进驻事项2749项,设置窗口217个,进驻人员214人。二是抓实乡村两级便民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规范设置政务服务场所,设置1个县级政务服务中心,2个政务服务分中心,13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189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完成乡村便民服务中心(站)名称标牌、窗口式服务规范工作,政务服务场所规范设置率100%。印发了《凤庆县乡村两级便民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实施方案》,开展“扩容改造一批、规范达标一批、示范创建一批”行动,按照“三个一批、四个统一、九个有”要求,规范完善乡村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2023年共完成7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规范化率达53.8%;完成95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规范化建设, 规范化率达50.26%。三是推进营商环境提档升级。组织政务服务大厅16个事项进驻部门共召开5次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存在问题交流座谈会,深刻查摆营商环境领域存在问题,剖析问题根源,细化措施抓实整改落实。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承诺、首席代表、节假日值班、领导坐班接访等制度,开展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作风效能大整顿服务形象大提升”工作,强化“日纪实、周分析、月通报、季考核”,着力对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大厅管理、日常监督、服务形象等进行大整顿大提升,进一步加强服务效能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用好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对于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长期需跟进的复杂问题,督促各相关部门持续跟进。全面推进企业服务帮办代办,建立工作机制,设置帮办代办窗口,明确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目前县政务服务中心共完成帮办代办事项73件。深化“1133”服务承诺制。以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全面落实便民利企优惠政策,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换位体验活动3次,全方位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着力打造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客商获得感最强的一流营商环境。2023年全县共完成“1133”服务事项办件12226件,其中:企业开办6613件,常规事项5291件,一般诉求192件,复杂问题130件。

2.持续深化“ 放管服”改革。一是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认领省市行政许可清单,对照《临沧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进一步梳理县级行政许可事项239项,其中承接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许可事项237项,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在凤庆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同时,积极督促县级各相关部门承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确保上级部门公布1个月内承接公布。目前,5个县级部门已对外公布了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二是推进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制定印发《凤庆县全面推进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实施方案》《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明确179个权力事项由乡镇实施。目前12个县级相关部门已有10个部门开展赋权事项业务培训,赋权事项权责清单审定公布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三是全面推进“综合窗口”改革,明确19个部门208个事项进驻“综合窗口”,梳理汇总形成《凤庆县“综合窗口”政务事项办事指南》《凤庆县“综合窗口”政务事项一次性告知书》等文书,于9月分批次完成“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岗前业务培训,与10个部门118个事项签订了授权委托书,并于11月1日正式运行,截至目前完成“综窗”服务事项办理6件。

3.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县级38个部门在省政务服务平台发布政务服务事项1514项,完善服务指南1514个,指派政务服务事项发布率100%,网上可办率 99.75%,全程网办率98.03%。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共产生评价75036件,主动评价率100%,好评率100%。制定印发《凤庆县政务服务行业公约》《凤庆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完善流程制度5个、便民制度4个、内部管理制度9个;年内共梳理“跨省通办”事项56件,“省内通办”事项28件;收集到文化旅游局等11个部门50项惠企政策和惠企项目;建设完成县政务服务24小时自助服务区。

4.深化全流程电子化改革。一是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常态化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开评标质量和效率大幅提升;全面推行电子保函保险,缓解投标企业的资金压力。全年通过系统平台共完成交易项目98个,交易额23.07亿元,节约资金763.70万元。二是严格程序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完善操作规程,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年内,通过政采云完成货物订单473个,成交金额 1095.70万元。三是加强把控规范中介超市运行。严格程序,规范运行管理,保障中介超市制度化、科学化、高效化运行。年内投资审批中介超市成功抽取项目44个,总投资1.5亿元,服务基准价345.05万元,中选服务金额307.80万元,节约资金37.25万元。四是推进公共资源平台升级上云配套改造标准化建设,完成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已完成远程异地工位制评标室建设。

5.行政执法规范化推进。一是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3年以来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4663件。二是严格规范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部门均适用上级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不再进行细化量化。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切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凤庆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组织人员对抽查的67卷行政执法案卷(行政处罚45卷、行政许可22卷)进行了集中评查。通过评查,评查结果分别为:优秀案卷16卷,合格案卷51卷,无不合格案卷。四是认真推行“减免责清单”,执法部门均适用上级制定的“减免责清单”,不再重新制定。为全面了解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困难问题,推进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2023年6月23日开展了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情况的督查监督。五是推进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应用。转发了《临沧市司法局转发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加强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应用的通知》,按照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的部署,及时组织执法部门开展基础数据完善和执法数据填报工作。据统计,2023年执法部门已办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案件3078件,录入2720件,录入率88%。六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管理和网上考试。转发了《临沧市司法局转发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焕发工作文件的通知》,进一步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2023年共组织一批12场122人参加的行政执法资格网上考试,通过94人,通过率77%,严格资格审核和证件管理,对不符合持证人员条件的进行清理。七是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截至目前全县共发生行政应诉案件12件,自行撤诉2件,审理后作出肯定性评价8件,未审结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9件,出庭应诉率90%。共发生行政复议案件12件,审结9件,自行撤回1件,审理后作出维持决定6件,撤销决定2件,撤销后已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1件,我县未发出行政复议建议。各执法部门及时回复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行政检察制发检察建议 21份,分别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3 份、行政审判违法监督5份、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2份,人民法院、行政机关均按期回复并采纳检察建议内容;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件,发出检察意见1份,因未到回复期暂未回复。八是按要求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平台。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及时录入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平台,按时报送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九是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根据省、市关于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了《中共凤庆县委办公室 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我县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切实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目前,全县13个乡镇、129个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学校等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157名,全县187个村(社区)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律师参与辩护,依法提供法律帮助。十是稳步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全县59个党政机关中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39个,其中,县本级35个、垂管单位4个。全县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在编工作人员34名,现有公职律师4名,为公职律师覆盖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工作得到落实。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凤庆县本级公职律师统筹调配使用的通知》,将现有4名和审批许可1名公职律师统筹调配到16个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实现了行政机关公职律师覆盖率达41%。

6.强化宣传,提高普法成效。一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库建设。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抓好“关键少数”和“重点对象”,切实提高重点群体学法用法质效。持续打造全县法治文化建设,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抓实抓细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发布工作动态、案例、法律知识等173篇。用好凤庆县法治文化广场开展国家安全专题教育30场次,用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学生现场法治教育和体验27场2900多人次,在全县“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中,开展法治培训7期1400多人次,组织全县普法工作人员、“五类人员”、干部职工等参加云南省“普法强基·法律明白人大课堂”线上培训专题学习共11期。组织55个村(居)调委会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开展“云智调”系统操作运用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落实耕地利用优先》等知识讲座1次。全县中小学开展上好“开学第一课”,抓好“校园欺凌”“反诈防骗”等宣传教育。二是扎实精准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按照省委、市委、县委安排部署,立足实际、突出重点,以“1234”工作法,扎实精准推进普法强基专项行动。年内,建成村民法治学校189个,组建了一支50人的专业普法服务队,189支1407人的农村法律明白人等组成的普法小分队,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工程1205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525户。开展法律“六进+N”320场次,受教育人数42000人次。法治文艺演出2场次,发放法律明白人培训教材1205本、《普法进万家》普法读物6.5万本。

7.深化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公正司法。一是健全执法办案工作机制。制定《凤庆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使用管理工作规范》,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依托警综平台、智慧法治平台,对“警、案、人、物、宗、音视频”等“全要素、全流程、全方位”开展监督管理,实现执法问题发生率、案件退查率、案件下行率明显下降和执法效率、执法质量、执法能力明显提升的“三降三升”目标。二是深化云南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推广应用。主动发起协同流程信息567条,通过政法协同接收数据共632条。2023年除网上换押流程、涉案财物移送外其余案件流程协同均达到100%。县检察院通过政法大数据平台共与公安机关、法院、司法机关等部门交互信息3995条,交互案件2685件,其中:接收案件1309件,占实际受案数的98.2%,移送案件1376件,占实际移送数的98.31%;接收提交补充侦查、各类决定书回执、案件受理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网上换押等各类文书2056条;移送起诉书、退回补充侦查提纲、反馈出庭通知书等各类文书1939条。

8.强化基层治理,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一是在营盘镇忙岗村、凤山镇安石村成立了“村民法治学校”,为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依法治村、创建平安村提供有效服务。二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按照“建立一支队伍、建立一套工作机制、建立一套村规民约、建立一所村民法治学校、建立一组微信群”五个一要求,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作为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切入点,创新方式、常抓不懈。共创建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87个,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70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今年新创建的2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正在申报阶段。三是扎实开展平安凤庆创建,13个“平安乡镇”创建成果得到有效巩固,累计创建“平安村(社区)”187个、“平安单位”82个、“平安校园”86所、“平安小区”10个、“平安家庭”14.1万户,第六次荣获“省级先进平安县”。

9.深化诉源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一是深化诉源治理。健全完善“三级联调”调解模式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制定了《凤庆县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方案》,全县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参与排查调解人员2303人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22件,调解纠纷519件,调解率99.4%,调解成功509件,调解成功率达98.1%;预防纠纷苗头27件;将绝大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了“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目标。二是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包保责任制。及时分析信访形势,研究和解决重点疑难信访问题。年内,共督办信访事项180件次、实地督查督办9次、召开专题分析会7次、会议集中督办2次。各级领导干部共公开接访群众3批次8人次,带案下访301批次613人次,包案督访31批次,解决信访问题255件次。全县信访事项“三率”有效提升,重复信访、越级上访妥善化解,全县信访形势持续平稳向好。三是全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构建“五治四村三调一网”的“5431”诉源治理新模式,打造新时代“无讼凤庆”示范点,推动市域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有力推动凤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县无讼村授牌10个。四是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体系网引领社会治理体系网融合成“一张大网”,形成“话在网格说、人在网格走、事在网格办”的基层治理新常态,全县连续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洛党派出所成功创建国家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五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将推进“黑财清底”工作纳入对县人民法院开展政治督察的工作内容,已处置财产、追缴罚金560多万元;认真开展线索摸排和核查,3条线索全部按要求办结和反馈,持续推进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文化旅游、跨境违法犯罪六大行业领域整治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护航。

(四)完善机制,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一是坚决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精神,严格按照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等程序规范执行。根据《凤庆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县政府会议程序,保障和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作出。县政府对重大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区域规划、工业重点项目等事关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均召开县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进行集体讨论研究确定。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公开制度,抓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年内对《凤庆县中和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区管理办法》等4个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公示,同步推进风险评估等工作,依法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把“化风险、解问题”前置,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健康推进。

2.完善行政决策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常务会议决策流程,邀请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列席,县司法局全程参与,共同研究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3.用好用活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确保县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

4.统筹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对照年度任务清单,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五)规范权力运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全面公布意见建议、提案答复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办理透明度,实现沟通率和满意率100%。

2.强化审计监督成效。推动审计全覆盖,维护财经秩序,加强预算执行审计;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维护政令畅通,加强政策跟踪审计;关注热点焦点,加强民生资金审计;深化国有资产监督,加强国有企业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投资审计,从而最大限度发挥审计监督的积极作用。

3.强化行政监察。开展巡察活动,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开通行政效能投诉热线,促使政府工作部门改善服务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

二、存在问题

(一)政治站位不高,整体思想认识水平有待提升。部分乡镇(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还不到位,与新时代下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不接轨、不接拍,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放在全局工作中通盘考虑,工作措施不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推进不平衡。

(二)政府职能转变仍需要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职责交叉,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还不够清晰,“放管服”改革还需进一步跟进。

(三)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少数执法人员执法知识储备不系统、不全面,经验不足,存在执法政策法规解释运用不到位,便民意识不强的问题。行政执法不规范、不科学等现象依然存在,个别部门行政执法不作为,违反程序执法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等现象时有发生。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还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保障不足。一是法治队伍整体数量不足,素质参差不齐,整体队伍的素质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二是经费保障不足,全县财政压力较大,在保运转和促发展、搞建设、提服务的资金矛盾较为突出,制约了法治政府建设软硬件投入。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学习,提升法治素养。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积极参加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集中学习和研讨,扎实开展会前个人自学。三是当好法治建设带头人,合理规划时间,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理论和法律知识自学,突出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研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然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筑牢宪法意识,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坚持县政府党组会和常务会第一学习议题制度,切实将理论学习与研究解决凤庆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指导实践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理支撑。

(二)强化统筹,紧抓责任落实。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会议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等内容纳入政府常务会议和政府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持续提升政府部门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工作能力。二是及时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信访工作、市域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困难问题,并明确下步工作措施。2023年以来,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建设调研6次、现场解决问题14个,深入挂钩乡(镇)、部门开展法治宣讲4场次,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2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4次、信访维稳工作10次、安全生产4次。三是严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明确要求政府班子成员和下级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严禁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办理,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领着干、盯着办、依法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四是及时深入乡(镇)、部门(单位)、村(社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信访矛盾纠纷、依法行政等工作调研,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隐患问题。全县未发生重大影响的政治案(事)件、暴恐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和大规模到临赴省进京集体上访、公共安全事故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事件,经济社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强化权力制约,严格依法行政。一是完善决策机制。修订完善了县人民政府《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定实施办法》等,在重大决策前进行集体讨论,听取意见,聘请专家评审,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核,切实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二是规范执法程序。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要求,明确了重点领域工作事项执法行为、规范了执法流程,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合法性,提升了执法水平。三是做好信息公开。全面拓展政务公开范围、频次,利用图文、音视频等形式进行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安排

2024年,凤庆县的法治政府建设将始终围绕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的目标,全面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勠力同心,共同发力,同频共振,按照既定目标按时完成创建任务,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水平,更好地服务好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一)强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凤庆法治政府建设成果。

(二)强化政府职能转变。依法明晰权责边界,持续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认真执行政府工作规则,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律框架内推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扎实开展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开展全面倒查和源头纠治;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增强应急处突意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推进政府诚信建设,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以政务诚信引领社会诚信;主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坚决维护法治权威。

(三)强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认真贯彻《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持续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四)强化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充分发扬民主,严格遵守决策程序,推进依法决策、民主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符合凤庆实际。

(五)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依托平台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巡查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效果。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整合优化行政执法队伍,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深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力量下沉,确保改革赋能“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

(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有案必出庭;持续整合律师、公证资源,加快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七)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加强廉洁政府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提升监督效能,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民主、行政、司法、群众、舆论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充分发挥审计、财会、统计、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等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云南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做到“应归尽归”,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设“信用凤庆”。

中共凤庆县委 凤庆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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