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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营盘镇安平中心学校2023年预算公开


来源: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作者: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时间:2023-03-1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5900000

凤庆县营盘镇安平中心学校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营盘镇安平中心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营盘镇安平中心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县区)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凤庆县营盘镇安平中心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1.研究拟定学校教育发展战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二)机构设置情况

凤庆县营盘镇安平中心学校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校长室、教导处、办公室、总务处。下设5所完全小学,分别是:1.安平完小;2.田坝口完小;3.中寨完小;4.里拐完小;5.干塘完小。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教育教学管理。

在镇党委、镇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学校教育体育工作坚持“落实、落实、再落实”“深入抓、抓深入”的工作思路,坚持“依法治校,以德树人、以质量强校”为核心。围绕“抓学习、促提高,抓班子、带队伍,抓制度、促管理,抓典型、树正气,抓教研、促质量,抓课改、促教学”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狠抓制度落实,狠抓教学常规管理,优化教育环境,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办学品位。

3.强化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党对教育绝对领导。

(1)突出经常性教育。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的重点任务,紧扣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题,优化学习途径,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等重要文献。

(2)探索工作思路,落实工作责任。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增强广大党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把“三比三看”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党性锤炼的长期课题。

(3)协调好党员日常业务工作。规范培训管理,强化培训保障,安排好党支部业务工作,规范党建台账管理,做好党务、校务公开工作。

4.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规范管理。

(1)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细化分工,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以适应学校发展需要。

(2)进一步完善《安平中心学校绩效分配制度》《安平中心学校假勤制度》等管理制度,发挥制度在管理中的导向作用,提高管理效率。

5.以质量求发展,优化教育教学管理。

(1)培养教师的责任心、事业心,促进教师树立对国家、对人民、对学生、对家长的责任观。

(2)加强教育科研工作,走教研兴校之路。“教育靠质量立业,学校靠质量立校,教师靠质量立身”是一条不变的道理。学校将以教育观念的更新和教育行为的转变为重点,提高教学质量。

(3)狠抓常规管理。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加大对课堂教学的监控力度,保证课程计划的落实,切实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对教学过程各环节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教学常规管理检查细则》,规范常规工作。

6.加强“艺、体、卫”工作,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

按要求开足音乐课,因师资不足部分班级由班主任负责兼任。认真贯彻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贯彻落实。加强健康教育,做好学生疾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健康监测工作。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的要求,按时做好学生体质监测工作。

7.绿美校园创建工作。

本学年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2022-2024年)》《临沧市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2022-2024年)》《临沧市绿美校园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凤庆县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2022-2024年)》《凤庆县绿美校园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凤庆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工作安排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党建为引领,精心组织,强化“绿美校园”创建工作的组织保障,坚持“组织引领定方向,党员示范带头干,全体师生共同创”的绿美工作机制,采用“党建+绿美校园”进一步科学、规范、有效地推进我校各完小“绿美校园”创建工作。

8.抓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安全不保,谈何教育”,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管理的重点工作来抓,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加大师生的安全教育,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抓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教学必须管安全”,营造“人人都是安全工作者,天天都是安全日”的良好氛围。

9.狠抓义务教育精准控辍保学工作。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坚持以法治辍、以情劝学、以资助学以及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方法等措施。以实现“一个都不能少”为理想目标,以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为工作重点,持之以恒地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全面实现我校义务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

10.抓好后勤常规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1)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不乱收费,合理安排经费,认真做好预算、核算、决算工作。

(2)规范校产的常规性管理,责任到人,做到账物相符。进一步完善财产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完备购物申请、进出库手续,完善校产管理程序。

(3)抓好食堂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六T制度”,增强安全意识。加大监督力度,不定期对其人员、进货、加工、运输等环节进行检查,严格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食品安全,为师生提供安全、良好的服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1人。在职实有6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384,590.1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809,930.1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574,660.00元。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1,576,190.15元,增幅16.0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001,579.30元,增幅10.21%,主要原因一是教师人数增加4人,工资福利支出等增加,二是因财政“一体化”改革,原有教育体育局统一编报的公用经费等项目支出纳入学校预算编报;其他收入增加574,660.00元,增幅100%,增加原因是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沧市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财发〔2021〕26号)要求,将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单位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809,930.15元,其中:本年收入1,080,930.1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0,930.1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01,579.30元,增幅10.21%,主要原因是一是教师人数增加4人,工资福利支出等增加;二是因财政“一体化”改革,原有教育体育局统一编报的公用经费等项目支出纳入学校预算编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384,590.1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809,930.15元,其中:基本支出10,374,863.6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6,512.80元,增幅5.78%,主要原因是一是教师人数增加4人,工资福利支出等增加;项目支出435,066.50元,增加435,066.50元,增幅100%,原因是因财政“一体化”改革,原有教育体育局统一编报的公用经费等项目支出纳入学校预算编报。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学前教育192,663.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办幼儿园日常办公经费、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及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等支出。

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小学教育8,346,231.58元,主要用于教师工资福利、日常办公经费、小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支出。

教育支出-特殊教育-特殊学校教育972.00元,主要用于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1,818.88元,用于使用财政拨款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681.32元,用于使用财政拨款缴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9,896.00元,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22,369.63元,用于使用财政拨款缴纳单位配套医疗保险金。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1,433.74元,用于使用财政拨款缴纳单位配套大病医疗保险金。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12,864.00元,用于使用财政拨款缴纳单位配套住房公积金。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凤庆县营盘镇安平中心学校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凤庆县营盘镇安平中心学校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凤庆县营盘镇安平中心学校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营盘镇安平中心学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营盘镇安平中心学校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营盘镇安平中心学校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营盘镇安平中心学校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9,983.00元

依据县级需配套标准测算补助资金,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按照小学650元/生.年、初中850元/生.年的标准执行,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学生数每生每年再增加200元的公用经费补助,确保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能够有效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不因资金短缺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师培训所需资金得到有效保障。

(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53,966.00元

对义务教育阶段“四类”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补助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的“四类”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和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中1,250.00元/生.学年,小学1,000.00元/生.学年;非寄宿的“四类”学生,初中625元/生.学年,小学500元/生.学年。

(三)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68,932.50元

为改善农村学前教育阶段幼儿营养状况,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农村学前教育阶段幼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4〕87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每天为每名在园幼儿提供价值4元的肉、蛋、奶、蔬菜、水果等食物,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市级配套0.5元,县级承担3.5元)

(四)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190,800.00元

为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经费保障能力,确保幼儿园保教工作顺利开展,补齐学前教育短板,县级财政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将生均公用经费按照生均600元/生/年标准足额纳入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予以保障。

(五)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572,160.00元

为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打造教育惠民工程,落实好中央"双减"精神,加快推动凤庆县中小学健康、快速发展,利用课后时间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自愿选择的服务。学校自行组织的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凤庆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不超过380元,农村地区每生每学期收费标准为不超过320元,用于办公成本支出和参与课后服务相关人员的补助。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支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营盘镇安平中心学校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凤庆县营盘镇安平中心学校资产总额12,472,892.87元,其中,流动资产1,630,549.17元,固定资产10,689,025.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53,317.8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18,562.7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0,51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5900111

  
附件【凤庆县营盘镇安平中心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31304012837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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