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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第三完全中学2023年预算公开


来源: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作者: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时间:2023-03-1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6400000

凤庆县第三完全中学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第三完全中学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第三完全中学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凤庆县第三完全中学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1.研究拟定学校教育发展战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教处、教学处、教科室、总务处。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党建与教育融合,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强化日常监督,狠抓落实廉政风险防控。

3.抓实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优化人才结构,强化队伍管理,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育教学优质发展。

5.抓实常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严格按照《凤庆县中小学教学工作规程》要求,明确管理标准,实现教学管理制度化。

6.立足高质量发展,在管好、用好现有教学装备的同时,不断推进项目建设。

7.不断推进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一是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二是抓实校园安全,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三是提升学校食堂“六 T”实务管理,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8.落实各项资助工作,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国家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9.积极开展以“比态度,看责任意识强不强;比作风,看担当干事实不实;比执行力,看政治品质好不好”为主要内容的“三比三看”主题实践活动。

10.抓好清廉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强化典型培育,开展“清廉学校”建设系列主题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建设清廉校园。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204人。在职实有18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8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2,511,824.7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460,420.9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274,800.0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160,000.00元,其他收入1,616,603.78元。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7,742,249.80元,增长31.2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增加4,690,846.02元,增长18.9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1,274,800.00元,增长100.00%,非同级财政拨款增加160,000.00元,增长100.00%,其他收入增加1,616,603.78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分析:1.一般公共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增加,二是2022年的公用经费、学生资助、营养改善计划加工运输费等项目支出由凤庆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编报,2023年起由我预算单位编报;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和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沧市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财发〔2021〕26号)要求,将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单位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460,420.99元,其中:本年收入29,460,420.9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460,420.9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690,846.02元,增长18.9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增加,二是2022年的公用经费、学生资助、营养改善计划加工运输费等项目支出由凤庆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编报,2023年起由我预算单位编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511,824.7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9,460,420.99元,其中:基本支出27,048,930.1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79,355.17元,增长9.2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教师人数较上年增加14人,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增加;项目支出2,411,490.8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11,490.85元,增长100.00%,原因分析:2022年的公用经费、学生资助、营养改善计划加工运输费等项目支出由凤庆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编报,2023年起由我预算单位编报。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初中教育9,169,988.37元,主要用于初中在职教师工资福利、职工教育经费、工会费和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营养改善计划加工运输费、人民助学金、办公费等支出。

教育支出-普通教育-高中教育14,106,284.25元,主要用于高中在职教师工资福利、职工教育经费、工会费和高中教育人民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维持学校日常运转的教师培训费、水电费、办公费等支出。

教育支出-普通教育-特殊学校教育1,620.00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学生、送教上门学生的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06,051.84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使用财政拨款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0,649.98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使用财政拨款缴纳职业年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68,059.40元,主要用于发放本单位遗属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及已故退休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死亡抚恤金。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200,810.5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财政配套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7,417.65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财政配套大病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9,539.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财政配套住房公积金。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凤庆县第三完全中学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凤庆县第三完全中学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凤庆县第三完全中学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第三完全中学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第三完全中学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第三完全中学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第三完全中学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28,823.85元

依据县级需配套标准测算补助资金,按时、足额拨入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测算标准按照初中850.00元/生.年的标准执行,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学生数每生每年再增加200.00元的公用经费补助,特殊教育学生和随班就读学生6,000.00元/生.年。中央与地方按照8:2承担,地方承担部分由省财政承担85%、市财政承担1.5%、县财政承13.5%。确保我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能够有效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不因资金短缺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师培训等所需资金得到有效保障。

(二)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36,035.00元

对义务教育阶段“四类”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补助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的“四类”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和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中1,250.00元/生.学年;非寄宿的“四类”学生,初中625.00元/生.学年,八个少数民族学生再增加250.00元/年.生的补助。中央与地方按照5:5承担,地方承担部分由省财政承担85%、市财政承担1.5%、县财政承13.5%。

(三)营养改善计划加工运输经费87,750.00元

为保障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县级财政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将生均公用经费按照90.00元/生/年标准足额纳入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予以保障,切实解决为学生提供营养餐产生的加工、运输及人员工资等费用。

(四)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经费1,077,300.00元

为落实好中央“双减”精神,保障学校在完成正常教学任务外,利用课后时间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自愿选择的服务,县级建立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收费制度,自愿选择服务的农村学生按照760.00元/生/年标准交纳课后服务费,并纳入部门年度预算。课后服务费主要用于家长和学生自愿接受的公益性、普惠性行为,具体包括学业辅导、自主阅读、开展兴趣拓展等。

(五)县级人民助学资金35,650.00元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鼓励在校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县级财政建立人民助学金补助制度,初中县级人民助学金补助标准:5.00元/生.年;高中县级人民助学金补助标准:15.00元/生.年。

(六)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补助资金1,274,800.00元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和《临沧地区行署发展计划委员会、行署财政局、行署教育局关于适当提高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级中学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临署计联发〔2002〕450号)的要求,收取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上缴财政专户,财政返还后用于学校保运转支出,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促进教育教学长足发展。

(七)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2,153,550.00元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通知》(云财教〔2016〕374号)要求,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1,500.00元/生.年,省财政承担30%、县财政承70%。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用于学校日常运转支出。

(八)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31,455.00元

为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落实国家惠民政策,依据县级需配套标准测算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一档2,500.00/生.年,二档1,500.00元/生.年。中央与地方按照8:2承担。地方承担部分由省财政承担85%、市财政承担1.5%、县财政承13.5%。

(九)免学费补助资金9,539.00元

为落实国家惠民政策,根据《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云教规〔2019〕3号),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依据县级需配套标准测算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中央与地方按照8:2承担。地方承担部分由省财政承担85%、市财政承担1.5%、县财政承13.5%。

(十)普通高考标准化考场建设补助资金160,000.00元

为进一步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省市安排普通高考标准化考场建设资金160,000.00元,助力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十一)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8,688.00元

为落实国家惠民政策,根据《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云教规〔2019〕3号),对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我省制定执行标准2,500.00元/生.年,省财政承担85%、市财政承担1.5%、县财政承13.5%。

(十二)青基会助学资金10,000.00元

根据云南青基会学生资助项目实施要求,划拨普通高中奖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十三)社会捐赠助学经费521,200.00元

通过社会捐赠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负担,鼓励在校学生努力学习,促进教育教学长足发展。

(十四)单位资金利息收入资金2,103.78元

单位自有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按规定记入其他收入,用于单位办公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第三完全中学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凤庆县第三完全中学部门资产总额139,936,674.20元,其中,流动资产9,784,767.88元,固定资产117,062,017.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000,000.00元,无形资产7,089,888.3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958,117.8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32,704.37元,固定资产减少8,918,156.73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减少172,665.4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27,51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6400111

  
附件【凤庆县第三完全中学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31512070478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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