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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2023年预算公开


来源: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作者: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时间:2023-03-1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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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1.研究拟定学校教育发展战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二)机构设置情况

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教科室、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下设三所村级小学,分别是:凤庆县新华乡瓦屋完小、凤庆县新华乡西庆完小、凤庆县新华乡文平完小。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党的建设,坚持党对教育体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推动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2.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管理长效机制,做到知法不越红线、知足守住底线、知惧不碰高压线。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切实增强预防酒驾问题的政治自觉、纪律自觉、行动自觉。对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坚持严抓、严管、严惩。

3.加强教师培训,抓实平台学习,将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抓好网络研修,充分用好“中小学智慧教育云平台”“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教师网络学习空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平台的优秀资源,以及多媒体设备厂商提供的各类媒体资源。提升教师信息素养。适应新时期信息技术环境要求,以工作室为主体,确定年度交流专题,安排日程,充分利用“凤庆县1+N应用管理平台”开展教研活动。

4.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品德教学工作的意见》,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践行健康教育第一理念。

5.规范办学行为,狠抓控辍保学,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推进“双减”工作,加强“五项管理”,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6.突出质量核心,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

7.守住安全底线,聚力打造平安校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加强安全知识与执行能力培训学习,全面做好学校安全排查工作,落实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安全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2人。在职实有4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060,026.0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707,499.4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352,526.63元。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317,261.82元,减幅3.7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减少669,788.45元,减幅为8.00%,其他收入增加352,526.63元,增幅10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由于2022年末人数比2021年减少7人,在基本支出中教育支出减少261,416.8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减少154,832.51元,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减少202,468.08元,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减少51,071.00元;二是上年没有其他收入预算,2023年预算了课后服务费349,440.00元,个税退税手续费及利息3,086.63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707,499.40元,其中:本年收入7,707,499.4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07,499.4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669,788.45元,减幅8.00%,主要原因分析:由于2022年末人数比2021年减少7人,在基本支出中教育支出减少261,416.8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减少154,832.51元,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减少202,468.08元,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减少51,071.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060,026.0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707,499.40元,其中:基本支出7,393,624.8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83,663.00元,减幅11.74%;项目支出增加313,874.55元,增幅10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由于2022年末人数比2021年减少7人,在基本支出中教育支出减少261,416.8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减少154,832.51元,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减少202,468.08元,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减少51,071.00元。二是上年项目支出预算由凤庆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编报,本年因财政“一体化”改革,项目支出作全口径预算,所以项目支出比照上年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学前教育148,26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等支出。

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小学教育5,928,385.2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失业保险缴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教育支出-特殊教育-特殊学校教育648.00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学生、送教上门学生的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5,077.76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588.21元,主要用于在职转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4,588.00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99,565.76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金。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014.47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配套大病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77,372.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配套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143,400.00元

根据《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完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临财教联发〔2018〕35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学前教育经费保障能力,确保幼儿园保教工作顺利开展,补齐我县学前教育短板,县级财政要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将生均公用经费足额纳入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予以保障,按照生均600.00元/年标准纳入测算。

(二)营养改善计划资金56,206.50元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云财教〔2021〕36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依据标准测算,牛奶、大米、菜籽油由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招标采购,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剩余部分由学校组织实施。

(三)营养改善加工运输补助资金64,530.00元

根据《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方案(修订)的通知》(凤政办发〔2013〕215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按照每生每年90.00元的标准,安排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运转经费,解决为学生提供营养餐产生的加工、运输及人员工资等费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支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资产总额12,221,166.98元,其中,流动资产1,011,459.80元,固定资产10,298,258.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11,448.56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39,203.5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17,262.20元,固定资产减少155,080.97元。无形资产减少22,977.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1600111

  
附件【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31511211549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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