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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鲁史镇永新中心学校2023年预算公开


来源: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作者: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时间:2023-03-1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1800000

凤庆县鲁史镇永新中心学校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鲁史镇永新中心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鲁史镇永新中心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凤庆县鲁史镇永新中心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1.研究拟定学校教育发展战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二)机构设置情况

凤庆县鲁史镇永新中心学校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校长办公室、教导主任办公室、财务室。下设村级完小4所,分别是:永新完小、龙虎完小、河边完小、新塘完小。幼儿园4所,分别是:永新村幼儿园、河边村幼儿园、团结村幼儿园、新塘村幼儿园。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认真落实好《中小学德育规程》、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守则(2016年修订)》,指导学生学习各项《学生管理制度》,解决好学生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问题。

2.大力弘扬爱国主义教育主旋律。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坚持升国旗、国旗下讲话制度,进行尊师敬老、团结同学、遵纪守规、安全、讲究卫生等教育,组织观看爱国主义、努力学习、遵守交通规则等碟片、影片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的民族自豪感、爱国热情与法制教育。

3.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中心,强化常规教学管理,强势推进教科研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上一个新的台阶。

4.强势推进校本教研,开展有实效、有针对性地村组教研活动。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育人能力,领导班子要带领教师加强政治理论和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的学习,以快速适应新的教育发展形式,树立质量意识、发展意识和协作意识。

6.抓实、抓细、抓好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7.依托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着力在规范化建设、精细化管理、制度化巩固上下功夫,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狠抓入学巩固工作,确保小学教育巩固率达100%。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9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026,907.6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711,347.6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315,560.00元。

总收入与上年7,240,364.55元对比增加786,543.09元,增幅10.8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增加470,983.09元,增幅6.50%,主要原因是2021年10月调整工资标准及2022年正常晋升薪级、职务岗位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他收入增加315,560.00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沧市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财发[2021]26号)要求,将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单位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7,711,347.64元,其中:本年收入7,711,347.6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11,347.6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70,983.09元,增幅6.50%,主要原因是2021年10月调整工资标准及2022年正常晋升薪级、职务岗位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026,907.6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711,347.64元,其中:基本支出7,437,408.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7,044.09元,增幅2.72%,主要原因是2021年10月调整工资标准及2022年正常晋升薪级、职务岗位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此外2022年初无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所有经费均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273,939.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3,939.00元,增幅100%,上年度学校项目支出预算由教体局统一编报,而本年因财政“一体化”改革,项目支出预算纳入学校编报。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学前教育支出128,022.00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维修维护费、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购置等办公经费支出。

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小学教育支出5,961,052.32元,其中基本支出5,815,621.32元,主要用于小学教师工资福利支出、职工福利费等;项目支出145,431.00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困难学生补助、营养改善计划经费、加工运输费用及部分办公经费。

教育支出-特殊教育-特殊学校教育支出486.00元,主要用于永新中心学校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学生、送教上门学生的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8,841.60元,主要用于使用财政拨款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4,946.24元,主要用于永新中心学校缴纳在职转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9,948.00元,主要用于发放永新中心学校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56,860.96元,主要用于永新中心学校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金。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3,339.52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退休人员大病医疗补充保险金。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97,851.00元,主要用于永新中心学校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凤庆县鲁史镇永新中心学校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凤庆县鲁史镇永新中心学校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凤庆县鲁史镇永新中心学校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00.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鲁史镇永新中心学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鲁史镇永新中心学校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鲁史镇永新中心学校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鲁史镇永新中心学校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14,112.00元

依据县级需配套标准测算补助资金,按时、足额下达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按照小学650元/生.年,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学生数每生每年再增加200元的公用经费补助,确保我校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能够有效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不因资金短缺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师培训所需资金得到有效保障。

(二)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123,000.00元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前教育经费保障能力,确保幼儿园保教工作顺利开展,补齐学前教育短板,县级财政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将生均公用经费按照生均600元/生/年标准足额纳入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予以保障。

(三)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31,910.00元

对义务教育阶段“四类”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补助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的“四类”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和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00元/生.学年;非寄宿的“四类”学生500元/生.学年。

(四)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生活补助资金5,022.00元

对学前教育阶段“四类”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提升学前教育巩固率。补助标准:300元/生.学年。

(五)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45,248.00元

为改善我校农村学前教育阶段幼儿营养状况,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农村学前教育阶段幼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4〕87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每天为每名在园幼儿提供价值4元的肉、蛋、奶、蔬菜、水果等食物,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市级配套0.5元,县级承担3.5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支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鲁史镇永新中心学校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凤庆县鲁史镇永新中心学校部门资产总额15,853,858.23元,其中,流动资产1,241,803.34元,固定资产9,547,328.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00,000.00元,无形资产4,564,726.47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23,215.2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34,727.9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1800111

  
附件【凤庆县鲁史镇永新中心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31511331983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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