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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9-1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第一部 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第二部分 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四)相关口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当好县委、县政府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参谋助手。

(二)研究拟定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完善扶贫开发的优惠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管理扶贫项目;配合财政、发改、农业、林业、水利、金融及有关职能部门协调审定扶贫开发项目;配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和监督检查。

(四)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拟定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监督、检查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实施好扶贫资金报账管理。

1. 编制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监督、检查扶贫规划和计划的落实情况。

2. 组织协调审定财政扶贫项目、易地扶贫开发项目和扶贫安居工程项目,建立好扶贫项目库。

3. 组织协调审定扶贫专项款项目、管理小额信贷扶贫资金项目。

4. 组织协调引进外资扶贫项目、资金和物资,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

5. 抓好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配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对扶贫资金进行审计和检查、监督。

6. 组织协调好全县社会扶贫工作。

7. 抓好全县扶贫开发情况统计与监测。

8. 抓好科技及产业扶贫项目计划编制、实施和督促、检查、验收工作。

9.组织、指导和管理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引导性培训项目计划编制、实施和督促、检查、验收工作。

10. 抓好扶贫安居工程改造项目计划编制、实施和督促、检查、验收工作。

11. 抓好整村推进、整乡推进项目、片区开发项目计划编制、实施和督促、检查、验收。

(五)动员组织县级机关单位和社会团体参与扶贫,做好省市机关挂钩扶贫的协调服务工作。

(六)负责外援扶贫项目和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根据国家、省确定的贫困标准,掌握扶贫对象底数,帮助基层解决扶贫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工作。

(八)负责贫困地区的科技扶贫技术推广、组织培训工作。

(九)组织开展扶贫理论、扶贫政策和扶贫方式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做好扶贫政策宣传、信息传递、经验交流等工作。

(十)指导各乡镇开展扶贫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我办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全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集体、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开发一系列要求和部署,紧紧抓住国家实施精准扶贫和片区开发的战略机遇,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指示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办领导班子不断完善思路、强化措施,协调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各项工作,2016年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减贫工作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少。全县2015年末有贫困人口11369户40062人,2016年末在册贫困对象7638户26962人,年度净减少贫困人口13100人,全面完成年度减贫目标任务。

2.贫困村退出。在确保省市下达16个村100%实现达标退出的基础上,整体推进年初计划的23个贫困村退出工作,11月下旬县级行业部门分块组织验收,16个贫困村全部达标,12月中旬开展县级验收,16个贫困村县级考核评分100分的10个村,98分的5个村,96分的1个村,如期实现脱贫出列。

3.贫困乡镇退出。全县2016年涉及鲁史镇、诗礼乡2个贫困乡镇脱贫出列,12月上旬,诗礼乡、鲁史镇开展了自检自评,提出退出申请,县级考核验收组进行复核验收,各项指标全面达标,自评分均100分,已通过市级考核验收。

(二)精准帮扶

1.因村因户帮扶工作。全县共派出43支220人驻村扶贫工作队驻村开展帮扶工作,组织6730名干部挂13个乡镇,包5个贫困乡镇、43个贫困村,帮扶所有贫困户,准确摸清贫困现状及致贫原因,并针对每一户的贫困状况、致贫原因、帮扶需求,采取“五个一批”方式,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做到措施精准,突出实效。

2.受益到户项目资金扶持。全县脱贫攻坚实现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资金精准投入,做到“九个百分之百”,即:今年计划出列的2个贫困乡镇、23个贫困村实现贫困户100%有安居住房;100%村民小组通公路;100%贫困户通自来水;100%行政村有村民活动场所;100%行政村通10kv以上动力电;100%贫困户有扶贫项目覆盖;100%贫困户有稳定产业增收项目;100%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100%参加养老保险。

(三)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2016年,全县共争取到中央、省、市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638.4万元,其中,整乡推进项目4个4000万元,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项目47个1215万元,安居工程1000户10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配套资金项目1142户308.34万元,贫困村互助资金23个69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高价值经济林木项目203万元,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配套资金1132万元,贫困乡镇脱贫攻坚工作经费补助资金100万元,贫困村按期完成脱贫任务奖励资金23万元,省扶贫到户小额风险补偿试点资金30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配套资金1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建房贷款省级贴息资金94万元,项目管理费84万元,统计监测费2.4万元,2015年度贫困县党政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奖励资金200万元,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建设省级配套资金54万元。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做到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具体为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收入合计1411.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1.9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254.02万元,同比增长794.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预算执行中,财政预算追加2016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0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支出合计131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93万元,占总支出15.84%,项目支出1114万元,占总支出84.46%;年末项目资金结转93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161.02万元,同比增长735.2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预算执行中,财政预算追加支出2016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14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4.93万元。与上年对比62.0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经费及2016年下半年调入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1.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3.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44%。2016年人均基本支出9.3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中央专项扶贫项目资金支出1114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09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财政预算追加支出2016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14万元。其中:977万元用于全县2016年度扶贫安居工程建设;200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贷款风险补偿金;30万元用于扶贫项目管理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8.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161.02万元,同比增长735.2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预算执行中,财政预算追加支出2016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1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18.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伤生育保险基金补助0.57万元,遗属生活补助0.61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其中:行政单位医疗6.2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98万元。

3农林水支出1295.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22%。主要用于扶贫行政运行137.9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893.00万元;扶贫事业机构43.60万元;其他扶贫支出221.00万元。

4 住房保障支出1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29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64万元,下降8.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2万元,下降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2万元,下降9.6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加强单位内控管理,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5万元,占20.79%;公务接待费支出14.29万元,占79.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7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度,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2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29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扶贫开发、扶贫项目管理、贫困户动态管理及全县脱贫攻坚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146批次,接待人次415人,主要包括上级领导莅临单位检查指导和乡镇相关业务经办培训以及对口部门的接待。费用主要用于接待部门日常工作中按照规定需要进行公务接待所产生的费用。

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70万元,与上年42.63万元减少8.9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扶贫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0.77万元,印刷费0.14万元,电费0.05万元,邮电费0.9万元,差旅费1万元,培训费0.07万元,公务接待费14.29万元,工会经费1.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5元,其他交通费用5.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85.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6.25万元,固定资产89.0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9.41万元,主要是流动资产增加259.77万元;固定资产减少0.36万元其他资产没有增减。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凤庆县扶贫办通过政府采购资产6.39万元,采购资产全部为办公设备,采购手续完备,程序合规,采购金额占年末总资产的1.32%。2016年没有发生重大项目采购。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年末行政在职人员实有人数超过编制数的说明:因国家加大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力度,原有编制人数已不能满足目前工作需要,因此行政编制超编5人,机关工勤编制超编1人。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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