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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决算


来源: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17-09-1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目    

第一部分 凤庆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庆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授予我单位如下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研,拟定全县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地方性规章和办法;组织实国土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和办法。

2、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等专项规;组织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地下水资源的调查与评价;参与审核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组织实施建设用地预审;组织开国土资源有关科学技术研究和工作交流。

3、组织基本农田划定,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和未利用地开发,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并进行初验;拟定全县耕地保护和开发政策、措施;承办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开发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

4、监督检查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国土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并且承办调处土地、矿产权属纠纷,依法查处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

5、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评估,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实施土地、矿产资源的产权管理;承担申报需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人民政府审报的各类用地审查、报批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主动作为,用地保障力度不断加强。

一是为全县五网建设提供用地保障。完成了县城西环路规划审查并上报用地报件;完成前锋水库、凤庆中心城区供水工程,小箐沟水库、云凤高速公路用地预审。截至目前,上报1个批次用地,1个增减挂钩建新区用地,2个单独选址用地,总用地面积134.2312公顷。年内完成供应土地30宗,面积288亩。二是推进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完成了《凤庆县凤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修改方案》的编制审核上报工作,并取得了批复;完成了《凤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中期评估报告》《凤庆县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调整完善工作的两个专项报告,已通过市局审查。三是开展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积极申报全国土地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在第三届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评选活动中,我县荣获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称号。四是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服务工作。对全县2016年和2017年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点用地,开展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了2016年34个易地扶贫安置点的测量工作,用地总面积为58.4066公顷,其中有20个安置点涉及占用基本农田面积19.6026公顷,同时对各乡镇安置点拆旧区确定的搬迁复垦范围进行了测量。完成2017年3个易地扶贫安置点测量工作,用地面积3.3029公顷,其中勐佑镇涉及占用基本农田面积0.9808公顷。五是保障征地拆迁安置户用地。办理征地拆迁安置用地手续15宗,妥善解决了城市拆迁遗留的被拆迁户安置问题。

(二)突出重点,耕地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一是完成耕地保有量指标。全县耕地面积为 128万亩,达到市下达我县121万亩的耕地保有量指标;基本农田划定面积为103万亩,达到市下达我县96万亩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二是严格执行土地复垦制度。共受理并通过市国土局审查土地复垦方案2件。三是做好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核实举证工作。新划定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面积919公顷,划定面积占下达任务区耕地总面积的60%,按规定比例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划定任务。四是严格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截至目前,上报用地涉及占用耕地39公顷,已从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入库的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补充耕地入库指标中进行冲减;2016年度凤庆县新华等10个乡镇西密等48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建新区用地占用耕地已在拆旧区复垦耕地指标中冲减,补充耕地的面积和质量不低于已占用的面积和质量。五是做好土地整治工作。编制完成了土地整治“十三五”规划;积极申报土地整治项目3个:临沧市凤庆县鲁史镇金鸡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计划投资2059.5万元;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西密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计划投资2233.27万元;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西密村农业土地开发(出让金)项目,计划投资299万元,目前项目正在申报中。继续做好临沧市凤庆县营盘镇忙帮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临沧市凤庆县洛党镇桃花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临沧市凤庆县小湾镇马街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沙帽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临沧市凤庆县腰街乡复兴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等5个项目的扫尾工作;大力实施临沧市凤庆县营盘镇三塔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双龙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马庄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等3个土地整治项目和临沧市凤庆县新华、鲁史、大寺、凤山、诗礼等5个乡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三)加强管理,矿政管理实现新突破。

一是做好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完成凤庆县矿产开发区块与矿业权设置研究和凤庆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研究2个专题报告,凤庆县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研究和凤庆县和谐矿区建设研究2个专题报告正在编制中,已基本完成规划大纲和规划文本编制,规划数据库正在整理图件。二是严格矿政管理。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强化矿政监督,制定并实施了矿产资源管理重要审批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积极做好矿业权审批上报工作,新发证1个,正在组织招拍挂2个。完成2015年度采矿权年检及报备工作,年检采矿权30个,年检率、合格率、报备率100%。完成探矿权年检20个,年检率74%,合格率、报备率100%。及时开展采矿权、探矿权到期预警工作,下发探矿权到期预警通知书6份。加强矿产资源相关费用征收管理力度,完成1.5万元采矿权使用费和6.05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做到依法足额征缴。全力配合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通过积极争取省国土资源厅已拟把云南省凤庆县鲁史金矿普查纳入第二批整装勘查项目设置探矿权,有望在鲁史宝华地区进行整装勘查,力争地质找矿取得新突破。三是矿山安全得到保障。认真做好非煤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矿山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严厉打击私挖乱采和无证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真正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

(四)尽心尽力,群众权益得到保障。

一是狠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配备地质灾害隐患点检测员374名,投资10多万元给监测员配备了雨衣、手电、口哨、记录本等监测物资。完成应急演练14场次,累计参训人员4200人。加大巡查力度,截至目前共开展巡查排查84次、巡查隐患点498处,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年内,获批实施的工程治理项目7个,计划总投资4200万元,其中特大型、大型2个,中小型5个,目前 1个中小型项目实施结束,4个中小型项目正在实施,1个特大型大型项目处于科研勘察设计阶段,获批实施的工程治理项目两年内能完工;获批搬迁避让项目8个点,目前已完成搬迁2个点20户,其余6个点138户正在实施中。二是规范征地工作。严格规范征地工作程序,认真实施“两公告一登记”和听证程序,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积极做好全县市政建设及重大项目的征地工作,年内共征地2490.5亩,收储土地1110亩;组织人员兑付2016年股红2590万元;严格按规定收缴土地出让金,截至目前收缴土地出让金3416万元。三是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我局将用地保障、土地整治、资源开发和地质灾害治理等日常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紧密结合,在全县精准脱贫工作中发挥好职能作用,做好用地及地质灾害项目评估及服务工作,积极争取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补助资金316万元,惠及了小湾、大寺、营盘等6个乡镇8个村11个小组158户受灾农户。同时,认真做好扶贫挂钩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密切党员干部与群众的直接联系,抽调机关3名工作队员驻村帮扶,局领导班子20余次深入贫困户进行帮扶。开展了春节慰问贫困群众、六一慰问困难留守儿童、七一慰问贫困党员活动,给予挂钩村帮扶资金2万元,慰问挂钩村老党员0.5万元,慰问挂钩村里拐完小0.5万元。四是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积极回应和解决群众涉及国土管理领域的诉求。共办理来信来访13件,其中网上信访1件,办结率为100%。五是及时答复人大、政协建议。年内共办理人大建议案5件、政协八届四次会议提案5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

(五)严明执法,执法监察工作跨上新台阶。

一是严厉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年内,发现并制止土地、矿产违法106件,发放责令停止土地、矿产违法行为通知书106份。做好违法违规用地的清理处置工作,立案查处矿产违法案件 18 件,收缴罚款8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0000元并责令关闭非法采石场,恢复土地原貌;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3件,收缴罚款20001元。二是全面落实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任务。按卫片执法程序要求,通过实地核查、资料收集、性质认定、立卷归档、系统填报后,经省、市审查并报国土资源部审核。确定矿产违法图斑9个,立案 7个;土地违法图斑19个,经图斑分割后22个,非立案处理2个,立案20个。三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当前国土资源重点工作,制作宣传内容,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宣传广告牌、《凤庆新闻》宣传及出租车载频播放等多种形式,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进行集中宣传,加大乡镇宣传教育力度,共悬挂标语30幅,发放宣传资料6000份、印制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历书40000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画400张,解答群众咨询600人次。全体干部职工通过“七五”普法考试。

(六)积极稳妥,国土资源领域改革扎实推进。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10个乡镇131个村1973个组78653户74802宗地的地籍测量和权属调查工作,合并历史完成24464宗地,全县累完成99266宗地调查,完成发证68502宗本。完成土地使用权抵押361宗。二是稳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信息平台建设正在完善,宗地统一编码及权籍调查数据正在整合建库,新的不动产权统一证书也于6月30日开始颁发。

(七)多措并举,各项基础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三个一百”推进有力。县级下达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任务2.5亿元,招商引资任务1亿元,向上争取资金任务3000万元。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6960万元,占任务数的107.8%;完成招商引资1.12亿元,占任务数的1亿元的112%;完成向上争取资金3138.77万元,占任务数3000万元的104.62%。二是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稳步推进。组织开展地图市场检查,完善基础地理信息成果使用审批、跟踪检查,严格地理信息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积极做好地理国情监测工作,配合相关技术单位收集各部门相关资料,无偿提供测绘成果。加强基础测绘项目的申报和实施,结合测绘规划编制,向市局申报凤庆县重点测绘项目。

(八)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和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党纪政纪和国法的学习教育,扎实推进全县国土资源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拒腐防变能力,创建国土廉政新形象,全县国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二是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及时召开“两学一做”学习动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制定了“两学一做”学习实施方案,通过抓动员、抓学习、抓宣传、主要领导上党课、到挂钩扶贫村开展帮扶践行学习活动等方式,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与学习活动相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全力做好国土资源各项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7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5821.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21.9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4395.9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入的城乡社区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耕地开发专项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都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452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9.68万元,占总支出的20.76%;项目支出3586.45万元,占总支出的79.2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3072.77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耕地开发专项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都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国土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9.68万元。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增加91.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国土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86.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80.91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耕地开发专项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都有所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2016年征地补偿费入股股红支出1969.37万元、解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应缴印花税支出9.87万元、解决凤庆县新华、鲁史、诗礼、大寺、凤山(5)个乡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区土地治理复垦项目资金支出50万元、字金莲(袁勇军)户竞买国有土地面积减少退款资金支出15.56万元、退回杨桂华户土地出让金支出21.34万元、2016年度云南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经费支出22.7万元、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补助经费支出8万元、国土局解决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设备购置经费支出20.44万元、第八批低丘缓坡试点项目支出1000万元、2016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员市级补助支出4.02万元、2016年度第一批中央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316万元、2016年第一批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切块补助支出94.95万元、2016年第二批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切块补助支出1.65万元、返还2015年1-9月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和使用费支出0.62万元、补解矿产资源补偿费支出4.43万元、解决南边箐河滨河路安置地建设等项目征地补偿费支出39.5万元、2014-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市级配套支出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9.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67%。与上年对比增加1215.84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29.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6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7万元,下降2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7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下降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6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凤庆县国土资源局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度,凤庆县国土资源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凤庆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0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4万元,主要原因是差旅费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666.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68.88万元,固定资产492.9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2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37.79万元,主要是流动资产增加1274.1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6.3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0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9.95万元,实际采购29.95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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