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烤烟产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凤庆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作者: 时间:2017-09-19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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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烤烟产业办公室部门概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四)相关口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庆县烤烟产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凤庆县烤烟产业办公室是县委、县政府烤烟产业发展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做好全县烤烟产业发展的调查研究,规划、组织、协调、培训、服务等工作。具体如下:一是认真执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认真做好烤烟产业的资源调查、社会调查、市场分析、产业布局的可行性研究,制定当年生产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三是负责搞好烤烟生产各个环节的技术培训,落实好科技兴烟各项措施;四是当好各级领导技术业务参谋,认真调查研究,解决生产中的各种疑难问题和矛盾纠纷;五是认真搞好请示汇报,上传下达,信息传递和协调有关部门工作;六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办好样板,以点带面指导生产;七是抓好队伍建设,培养和壮大科技队伍,认真服务产业、服务群众,为烤烟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业绩,多做贡献。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2016年我办坚持按“市场、质量、规范”的工作要求,主动适应烟叶市场化改革新常态,稳步推进烤烟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烟农投入为辅助”的原则,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着力抓实烤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累计投入建设资金5689.38万元,建设移动卧式密集型烤房375座,投资1800万元(每座投资4.8万元,其中:外电1.2万元/座,上级补助3.2万元/座,乡镇自筹0.4万元/座);生物质燃料设施100台,投资110万元;实施烤房烟夹项目748座,投资1025.38万元;建设水窖2000口,投资1700万元(每口投资0.85万元,其中:烟草行业补助0.5万元/口,烟农自筹0.35万元/口);实施新华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区一个,投资560万元;规划建设烤烟滴灌1.3万亩,投资494万元。这些烟叶生产基础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夯实了烤烟产业发展后劲。
2016年,我县 12个乡(镇)、97个村、752个小组、8110户农户种植烤烟,收购烟叶21.3万担,比2015年增1.56万担;均价26.05元/公斤,比2015年增1.35元,增5.46%;累计收购金额2.77亿元,比2015年增0.34亿元,增14%;上等烟比例63.52%,比2015年增18.12%;实现烟叶税6103.79万元,比2015年增740.79万元,增13.81%;烟农总收入3.03亿元(含各项补贴0.26亿元),比2015年增0.28亿元,增10%;亩均产值3562.2元,户均收入37454.8元。实现了烟农增收,产业增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烤烟产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本部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烤烟产业办公室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事业管理编制4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单位有公务用车编制1辆,由于我办单位性质特殊,干部职工经常在基层指导和服务烤烟生产工作,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办增加日常用车1辆,现有公务用车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烤烟产业办公室2016年度收入合计1073.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3.3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743.42万元增加43.38%。预算收入增加的是由于工资性收入增加,新增特色优质烟叶补助项目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烤烟产业办公室2016年度支出合计107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77万元,占总支出的17.31%;项目支出887.71万元,占总支出的82.69%%。从总体支出情况分析,项目支出占较大比例,基本支出占比例较小,说明了一年来,我办切实做好烤烟产业发展的服务,加大烟区公路修复、烤房建设和维修、临时管网架设、抗旱等投入,为全面做好的今年烟叶生产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通过对基本支出的分析,人员经费占较大支出比例,说明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实施办法、市县具体实施办法,践行厉行节约的原则,缩紧公用经费的开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烤烟产业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5.77万元。比上年增加46.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财政拨入的香料烟工作经费在基本支出中支付,人员经费中,人员工资有所增长。其中:人员经费123.87万元,占基本支出66.68%,公用经费618,927.00元,占基本支出33.32%,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25.23%增加了8.09个百分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财政拨入的香料烟工作经费在基本支出中支付。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烤烟产业办公室完成全县烤烟生产目标任务的专项经费支出887.71万元,其中:技术推广与服务569.06万元,农业生产资料支持100.25万元,其它农业支出203.40万元。比预算数增加887.71万元,其主要原因是,2016年烤烟项目资金没有列入预算,所有项目资金全部为追加预算。与上年增加81.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烤烟产业发展,加大烤烟生产投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烤烟产业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3.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44.4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烤烟产业发展,加大烤烟生产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0.16万元,生育保险0.24万元;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农林水支出1052.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02%。主要用于干部职工资和烤烟产业发展项目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9.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2%。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烤烟产业办公室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年末保有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4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0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11万元,下降1.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0.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2.3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实施办法、市县具体实施办法,践行厉行节约的原则,缩紧公用经费的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6万元,占68.94%;公务接待费支出2.90万元,占31.06%。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内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46万元。主要用于烤烟生产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0万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2.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2016年共接待78批次395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无国(境)外接待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烤烟产业办公室属纯事业单位,2016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凤庆县烤烟产业办公室无政府采购及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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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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