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凤庆县农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9-1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二)主要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凤庆县农业局汇总基本情况

(二)凤庆县农业局(本级)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凤庆县农业局汇总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农业局(本级)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一)、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4.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5.相关口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庆县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重点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农业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凤政办发〔2015〕114号)文件精神,赋予凤庆县农业局以下工作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县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二)编制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发展和年度计划,负责主管涉农产业的项目论证,立项申报以及项目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三)指导农村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与发展;指导农村承包合同管理;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四)研究拟定全县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制定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推进产业化发展。(五)制定全县农业教育,科技推广和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措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对农业科学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做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配套服务以及农情信息工作。(六)负责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做好农业资源、渔业资源、畜牧业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利用工作;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田地、渔业水域的保护与管理。(七)研究市场发展方向和指导措施;组织协调农、牧、渔产品加工与流通;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和农产品市场,农业生产情况信息工作;负责全县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的预报;负责抓好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八)组织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的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农、牧、渔新品种和化肥、农药、饲料等质量监测、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九)负责抓好全县畜牧业、渔业生产。(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农业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高原特色农业发展。2016年全县完成粮食作物播种面积76.81万亩,预计实现粮食总产18.56万吨。年内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云南省普通玉米高海拔组区域试验品种13个,完成马铃薯、麦类、玉米高产创建共4片,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56.8万亩,推广施用配方肥面积22万亩,配方肥施用量达6600吨,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1.745万亩,实施间套种30万亩,建成核心示范区7个0.13万亩,中心示范片23片2.3万亩,组织绿色综合防控15万亩。全县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登记的规模养殖户中能繁母猪存栏50头以上养猪户11户、生猪存栏200头以上养猪户210户,肉鸡存栏5000羽以上养鸡户17户、蛋鸡存栏5000羽以上养鸡户4户,牛存栏50头以上养牛户57户,羊存栏200只以上养羊户119户。全县生猪存栏63.7万头,出栏91.7万头,大牲畜存栏16.3万头,出栏6.5万头,山绵羊存栏20万只,出栏9.926万只,家禽存栏191万羽,出栏280万羽,实现肉类总产7.333万吨,畜牧业产值14.26亿元。饲养蚕种8890张,生产鲜茧367.6吨,产值达1408.3万元;蔬菜产量44500吨;水产养殖面积10.47万亩,水产品产量1.4729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1.87亿元。全县累计发展魔芋13.8万亩,组建18个专业合作社,建成7个乡镇连片示范基地7000亩;管护咖啡5921.27亩,收获咖啡鲜果产量73吨,咖啡豆产量15吨;建成以龙胆草、鸡血藤、茯苓、重楼、石斛、续断为主的生物药业基地7.7万亩。

2、抓实农业科技物质装备。全县累计建成高稳产农田45.7万亩,实施中低产田地改造24.97万亩,推广农村户用沼气1.463万户,农业机械总动力达25.47亿千瓦,拖拉机3900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2.165万台(件),耕整地机械3520台套,拖拉机配套农具1134台(部),茶叶修剪采摘机148台。

3、抓实现代农业庄园建设。完成投资4.9亿元,建成滇红茶庄园、红河茶庄园、勐佑峡山有机茶庄园、古茶公社茶庄园、诗礼世纪核桃庄园、锦绣茶王庄园、沧江云秘临沧辣木庄园、凤山上寨畜牧养殖示范园、洛党蔬菜与畜牧循环农业示范园9个现代农业庄园。

4、抓实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全县累计发展农业龙头企业30家,其中省级7家、市级23家;共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81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个,省级示范社18个)。预计2016年全县农产品加工产值33.483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9.1156亿元,(其中省、市级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重点龙头企业完成加工产值24.6711亿元,营业收入20.52亿元);2016年全县乡镇企业总产值预计达39.978亿元,比2015年增29610万元,增长8%;乡镇企业工业现价产值预计达26.1986亿元,比2015年增32174万元,增长14%,(其中:规模以下工业产值19.437亿元,比2015年增3.937亿元,增长25.4%);乡镇企业销售产值预计达29.0598亿元,比2015年增2.1526亿元,增长8%。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训370人,农村劳动力培训1.5万人,转移1.78万人。

5、抓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13个乡镇187个行政村(社区)2763个组9.6933万户141.439091万亩(不含洛党镇箐头村)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目前已完成13个乡镇最后一轮农户确认签字,同时,同步进行数据库建设,已完成各行政村数据库的建设,待全县农户签字认可后导入数据。全县农村土地流转3.99万亩,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额达40余万元。

6、抓实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全县发展石斛仿野生栽培117.7934万株,种植五味子科鸡血藤4.054万株、车厘子3.7775万株、砂仁2.5万株、甜脆豌豆1220公斤、金桔1.152万株、黄精4.5万公斤、树头菜5万株、食用百合0.6647万公斤,发展本地土鸡养殖2.2929万只、本地猪养殖875头,提供提质增效化肥143.9吨,完成厩舍改造833平方米。向我局挂钩帮扶的三岔河镇秀衣庄贫困群众无偿提供桑苗33.6万株,配套微耕机22台套,帮助新建小蚕共育房21间830平方米,新开挖产业路10公里,新建自然村硬板路5.3公里,建设自然村活动场所1个,改造猪圈4860平方米,配套生态母猪66头,积极争取养殖项目,投入项目资金104万元;投入油菜种子200公斤,种植示范样板400亩,无偿提供化肥4.5吨、玉米种子110袋。

7、抓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强化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为重点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做到应免尽免,不留死角,不留空档。年内,全县消灭马传染性贫血工作通过省级考核验收。2016年,全县养殖环节病死畜禽936头,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208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以整村推进为载体,以生猪“321”免疫技术应用为手段,全县应免牲畜口蹄疫140.05万头(只),实免牲畜口蹄疫139.08 万头(只),群体免疫密度为99.31%;应免高致病性禽流感120.4万羽,实免高致病性禽流感115.1万羽,群体免疫密度为95.6 %;应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92.2万头,实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免疫91.82万头,群体免疫密度为99.59% ;应免小反刍兽疫14.3万只,实免13.41万只,群体免疫密度93.78%;完成免疫抗体监测1560份,口蹄疫总体合格率70.8%,高致病性禽流感合格率为76.7%,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合格率为97%,猪瘟合格率93.3%,小反刍兽疫合格率61.7%,新城疫合格率90.9%。

8、抓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行标准化生产,强化源头监管,突出农资、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健全市场监管平台和质量追溯体系,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菜篮子”抽检合格率达99.94%,累计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78.4万亩,无公害农产品”企业5家,“绿色食品”企业1家,“有机食品”企业10家,“绿色食品”基地8万亩,有机水产基地10.5万亩,“有机食品”种植业基地3.76万亩;累计出动执法人员人62次,督查农资经营户94户次,共检查农药500吨。全县农药抽检样品10个,抽标签样100份,合格率90%;抽检各类作物种子样品50份,合格率98%;同94家农药经营店签订了农药经营责任书和承诺书;深入全县13个集贸市场,对132个种子经营网点进行监督检查,查出禁止销售的种子2个品种,查出无证经营2起,收取处罚金额2200元;完成勐佑镇峡山有机茶基地、凤山镇大摆田茶园基地、小湾镇春光村中全循环农业示范园、勐佑镇宏云循环农业示范园、洛党镇良种猪扩繁群场、诗礼乡古墨庄园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2016年9月,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会议在我县召开;2016年12份,我县被农业部命名为第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被国家认监委命名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县农产品质量质量安全检测站机构资质通过“双认证”。

9、抓好“三个一百”目前,县农业局共向上争取资金1.1亿元,完成8711.94万元,占目标任务的79.2%;固定资产投资5.5亿元,完成5.7645亿元,占目标任务的105%;招商引资支撑项目2个1.01亿元,占计划数1亿元的101%。

在抓好以上工作的同时,狠抓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农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年内,与24个农机销售点签订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与农机修理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51份,与机手直接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3360份。与1个单位和4个个人签订了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状。通过抓好6个乡镇6个村30户农民负担监测点的监控工作,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凤庆县农业局汇总基本情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凤庆县农业局凤庆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凤庆县畜牧兽医局凤庆县蚕桑技术推广中心凤庆县种子管理站凤庆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凤庆县农业局农机技术推广站

2、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204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74在职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72,合计213人

离退休人员8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5(其中行行政退休15人,事业退休70人

实有车辆编制21辆,在编实有车辆20辆。

(二)凤庆县农业局(本级)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凤庆县农业局为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行政单位,下辖6个二级会计核算单位。核定局机关行政编制27名,事业编制36名。在职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36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凤庆县农业局汇总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凤庆县农业局部门(汇总)决算总收入6481.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81.66万元;本年支出728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4.0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14万元,农林水支出2093.44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41,住房保障支出151.29万元;项目支出:节能环保支出290.03万元,农林水支出3681.57万元,商品服务业等支出505.5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是:上年结余1938.6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481.66万元,收入合计8420.31万元,支出合计7281.19万元,年末结余113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4.0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14万元,农林水支出2093.44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41,住房保障支出151.29万元;项目支出:节能环保支出290.03万元,农林水支出3681.57万元,商品服务业等支出505.58万元。

部门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是:本部门2016年共计支出“三公”经费36.89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1.39万元,公务接待费15.50万元,无因公出国经费。(详见单位公开情况)

本部门共发生机关运行经费16.08万元,发生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国有资产占用为2016年末共有资产5063.6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763.63万元,流动资产4300.03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凤庆县农业局(本级)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凤庆县农业局部门(单位)决算总收入4642.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42.1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5783.44万元相比1141.26万元,19.73%

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单位决算总收入减少其原因一是减少了农业局办公楼建设工程款300.00万元;二是减少了凤农发2015.87号文县级用政府债务债券置换资金安排农业局办公楼建设1657.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财政拨款支出5439.51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其中:基本支出968.2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17.80%;项目支出:4471.2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2.20%与上年总支出4835.55万元相比增603.96万元,比上年增12.49%

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3.4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2.19%;商品和服务支出1803.1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3.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60.4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9.72%,其他资本性支出812.53万元, 占本年支出的14.94%,其中退休人员工资、遗属人员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以及独生子女支出143.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农民培训、购置农业专用材料、对种粮农民补助以及支持农业事业建设;其他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及补助投资农业产业化项目的企业。

主要原因分析是提高工资标准;二是中央到地方都在增加农业项目配套资金。

1、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凤庆县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8.22万元,与上年支出1514.96万元相比546.74万元,比上年36.09%。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61%。

主要原因分析:造成增减的原因是提高工资标准;二是2016年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已进入数据录入阶段,减少了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委托业务费支出706.00万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凤庆县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4471.29万元,与上年3320.59万元相比增加1150.70万元,34.65%

主要原因分析:一增加了农业项目资金投入;二是跨年度实施项目的完成。主要用于购置农业专用设备、对种粮农民补助以及支持农业事业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及补助投资农业产业化项目企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农业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39.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总支出4835.55万元相比增603.96万元,比上年增12.49%(其中:基本支出968.22万元,占总支出的17.80项目支出4471.29万元,占总支出的82.20),原因是提高工资标准及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增加农业项目配套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39.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其中:人员支出807.39万元,比上年增30.75%,原因是正常晋升及调整工资标准;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60.84万元,比上年82.05%,原因是2016年减少了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委托业务费706.00万元具体支出明细如下表:

支出决算表

财决04表

编制单位:临沧市凤庆县农业局

2016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72,811,890.68

28,040,136.04

44,771,754.64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487,315.99

4,487,315.99

20803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67,062.37

67,062.37

2080304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26,889.24

26,889.24

2080305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40,173.13

40,173.13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4,295,876.02

4,295,876.02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583,880.00

583,880.00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3,711,996.02

3,711,996.02

20808

抚恤

124,377.60

124,377.60

2080801

死亡抚恤

124,377.60

124,377.6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91,426.80

991,426.80

21005

医疗保障

991,426.80

991,426.80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197,215.20

197,215.20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794,211.60

794,211.60

211

节能环保支出

2,900,300.00

2,900,300.00

21106

退耕还林

2,900,300.00

2,900,300.00

2110699

其他退耕还林支出

2,900,300.00

2,900,300.00

213

农林水支出

57,750,169.89

20,934,445.25

36,815,724.64

21301

农业

55,818,169.89

20,934,445.25

34,883,724.64

2130101

行政运行

3,862,494.24

3,862,494.24

2130104

事业运行

15,680,841.01

15,621,951.01

58,890.00

2130106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4,407,632.45

4,407,632.45

2130108

病虫害控制

1,506,100.00

400,000.00

1,106,100.00

2130109

农产品质量安全

250,000.00

50,000.00

200,000.00

2130119

防灾救灾

104,523.00

104,523.00

2130122

农业生产支持补贴

3,914,870.00

3,914,870.00

2130124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

1,200,000.00

1,200,000.00

2130125

农产品加工与促销

334,367.00

334,367.00

2130126

农村公益事业

675,000.00

675,000.00

2130135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

10,277,588.79

10,277,588.79

2130199

其他农业支出

13,604,753.40

1,000,000.00

12,604,753.40

21303

水利

1,500,000.00

1,500,000.00

2130316

农田水利

1,500,000.00

1,500,000.00

21399

其他农林水支出

432,000.00

432,000.00

2139999

其他农林水支出

432,000.00

432,000.00

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5,055,730.00

5,055,730.00

21602

商业流通事务

5,055,730.00

5,055,730.00

2160299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5,055,730.00

5,055,730.00

22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114,090.00

114,090.00

22001

国土资源事务

114,090.00

114,090.00

2200101

行政运行

114,090.00

114,09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512,858.00

1,512,858.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512,858.00

1,512,858.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512,858.00

1,512,858.00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农业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1.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2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94万元。

2016“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21.22万元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及支出额度的减少。

1、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凤庆县农业局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及费用发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凤庆县农业局无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27万元,比2015年决算略有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农业生产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凤庆县农业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860人,接待费开支10.94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减,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乡镇、村级与农业工作相关往来单位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农业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84万元,与上年897.43万元对比减少736.5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已进入数据录入阶段,减少了706.00万元委托业务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无政府采购及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3、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Upload/file/%E4%B8%B4%E6%B2%A7%E5%B8%82%E5%87%A4%E5%BA%86%E5%8E%BF%E5%86%9C%E4%B8%9A%E5%B1%80%E6%B1%87%E6%80%BB.XLS

Upload/file/%E4%B8%B4%E6%B2%A7%E5%B8%82%E5%87%A4%E5%BA%86%E5%8E%BF%E5%86%9C%E4%B8%9A%E5%B1%802016%E5%B9%B4%E5%86%B3%E7%AE%97%E5%85%AC%E5%BC%80%E9%99%84%E8%A1%A8(%E6%9C%AC%E7%BA%A7).XL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