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


来源: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17-09-1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及市场发展规划,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2.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各类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服务等事项的审批、备案等工作,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下放和委托的有关审批工作。

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4.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5.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

6.负责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预防为主、风险管理、风险控制、社会共治,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全县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承担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及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检验检测工作。

7.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指导药物滥用监测、药物依赖防治康复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负责监督中药、中药饮片及民族药管理规定实施,组织实施中药保护制度。

8.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安全监测与评价。

9.组织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和加强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临沧市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工作;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广告业健康发展。

10.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13.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14.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文件精神,提出县级食品安全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技术支撑和基础设施保障体系,提高监督管理科学化水平。承办县食品委员会交办的综合协调任务,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综合监督制度;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县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专项行动和联合检查行动;推动食品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15.管理和指导下设机构、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与业务相关的社会团体的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巩固深化改革成果,着力健全市场监管体制

(1)巩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成果。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政策措施。

2.强化服务管理意识,着力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1)服务市场主体促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服务质量发展促品牌建设。

(3)服务检验检测技术水平提升。

(4)服务民生、市场经济和谐发展。

3.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着力规范消费市场经济秩序

(1)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

(2)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3)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市场规范化管理。

4.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着力维护市场和谐稳定

(1)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2)加大综合市场安全隐患排查。

5.完善监管执法体系,着力打击市场违法行为

(1)完善信用制约管理机制。

(2)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

(3)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6.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着力打造市场监管队伍

(1)加强班子建设。

(2)提升监管队伍专业素质。

(3)强化执行力建设。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6年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6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0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397.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1.29万元,占总收入的99.5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7万元,占总收入的0.48%。

因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6月份由原临沧市凤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庆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三个部门合并成立,所以没有上年数据,无法做对比分析。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34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3.78万元,占总支出的74.77%;项目支出338.68万元,占总支出的25.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因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6月份由原临沧市凤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庆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三个部门合并成立,所以没有上年数据,无法做对比分析。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3.7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71%。日常支出人均8.96万元。因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6月份由原临沧市凤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庆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三个部门合并成立,所以没有上年数据,无法做对比分析。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8.68万元。因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6月份由原临沧市凤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庆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三个部门合并成立,所以没有上年数据,无法做对比分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2.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因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6月份由原临沧市凤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庆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三个部门合并成立,所以没有上年数据,无法做对比分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9%。主要用于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支出、及一般公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政支出215.43万元,用于财政拨款人员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1.41万元,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金;

7.住房保障支出50.61万元、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4.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3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8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48万元,下降16.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8万元,下降16.9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领导重视,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33万元,占87.13%;公务接待费支出4.48万元,占12.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0(相关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3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33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度,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4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7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包括指导检查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各类人员。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10万元,因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6月份由原临沧市凤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庆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三个部门合并成立,所以没有上年数据,无法做对比分析。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涉及政府采购资金67.24万元,全部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Upload/file/%E5%87%A4%E5%BA%86%E5%8E%BF%E5%B8%82%E5%9C%BA%E7%9B%91%E7%9D%A3%E7%AE%A1%E7%90%86%E5%B1%802016%E5%B9%B4%E5%BA%A6%E9%83%A8%E9%97%A8%E5%86%B3%E7%AE%97%E9%99%84%E8%A1%A8.xl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