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发改局  作者:  时间:2017-09-1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产业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措施,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研究分析全县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研究分析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执行情况,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拟定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组织贯彻实施国家颁布的价格、收费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全县价格、收费改革调整方案,制定和调整由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政策。
(三)研究凤庆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改革开放和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我县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四)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市级分配的和县级的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我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结构优化的目标。负责市级委托或县本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组织和管理全县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重点项目稽查工作。
(五)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负责协调全县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规划,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六)承担主体功能区规划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受理县级重大专项规划的立项申请,负责牵头编制起草县级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专项规划的相关协调和衔接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发布乡(镇)专项规划,负责其他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地方中长期规划等与市中长期规划的衔接,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衔接平衡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七)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商品储备规划,负责组织重要商品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用油、猪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储备。
(八)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九)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衔接平衡省、市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十)组织编制交通战备、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交通战备与交通建设的关系,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交通战备、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一)配合市铁建办提出县内铁路发展战略、规划。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对凤庆县境内铁路工程建设招投标、合同履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监督。配合做好重大铁路项目的上报、初审等前期工作。对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及征地拆迁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帮助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工作。收集整理全县铁路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展情况,并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调查研究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对重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报领导小组决策。跟踪落实、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完成县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及市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县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及市级相关部门的各项决议和指示精神。
(十二)负责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生物质能等能源资源管理,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拟订凤庆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能源改革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贯彻国家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组织协调能源的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县级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储备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配合协调做好石油的供应调度。
(十三)拟定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四)负责粮食宏观调控,拟定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发展。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依法对粮食流通市场进行监管。监督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指导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监督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监督粮食购销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监督执行粮食储存技术规范,进行科学储粮指导和安全保粮检查。监管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协调粮食产销合作。负责粮食流通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建议,监督检查各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指导和协调灾区、库区移民、缺粮贫困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负责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的相关管理工作,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核发粮食收购许可证。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凤庆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宏观经济管理工作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全县上下积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突出修好路、兴水利、改危房、强产业、脱贫困、建生态、扩开放,狠抓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迈出了更加坚实的步伐。2016年,全县生产总值达99.2亿元,同比增10.2%,一、二、三产业比由37:31:32调整为36:31:3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5.7亿元,同比增6.1%;第二产业增加值31.2亿元,同比增14.4%;第三产业增加值32.3亿元,同比增10.9%。
2.固定资产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
全年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700项,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30.2亿元,同比增25.5%,占计划的100.9%。
农林水方面。完成农林水项目投资22亿元。实施糖料核心基地、魔芋示范基地、澜沧江生态园二期等农业项目56项,完成投资11.5亿元;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澳洲坚果基地、林下千亩中药材种植基地等林业项目20项,完成投资3.2亿元;实施郭大寨水库、老坝口水库、前锋水库、小箐沟水库、淘金塘水库、澜沧江小湾引提水等水利项目28项,完成投资7.3亿元。
工交能源方面。完成工交能源项目投资34亿元。实施三宁茶业公司技改搬迁、峡山有机茶生产线技改等工业项目43项,完成投资10.6亿元;实施通用机场航站区场平和场外四通配套工程、大临铁路凤庆段、云凤路、建制村通畅和县乡道改造工程等交通基础项目173项,完成投资21亿元;实施大兴农光互补、关口河电站、把边寨以电代燃等能源项目5项,完成投资2.4亿元。
城镇基础设施方面。完成城镇项目投资54.7亿元。实施迎春河河道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县城过境河流综合治理(南边箐河段)工程、西环路大有至绿茗路搭接口段(含保平路西段)、鲁史镇生活垃圾处理等城镇基础设施项目118项,完成投资20.7亿元;实施勐佑、营盘、鲁史、三岔河、雪山、洛党等乡(镇)2016年棚户区改造及腰街、凤山、大寺、诗礼等乡(镇)省级示范村建设和自然村基础设施、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项目130项,完成投资20.6亿元;实施文庙片区核心区建设、幸福里、滇红古镇、汇通广场、凤凰城等房地产项目12项,完成投资 13.4亿元。
社会事业和其他领域投资方面。完成社会事业及其他领域项目投资19.5亿元。实施第一中学综合楼、第二幼儿园、勐佑中心幼儿园等教育项目13项,完成投资0.7亿元;实施中医院后勤保障楼、妇幼保健院附属工程、2016年农村卫生基础设施等卫生项目12项,完成投资1.6亿元;实施6个乡镇敬老院、儿童福利院、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等社会事业和其他领域投资项目90项,完成投资17.2亿元。
3.争取资金工作
围绕2016年中央、省投资导向,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整合项目资源,千方百计向上争项目,储备重点开展前期工作项目100个以上并力争进入实质性阶段。通过争取,2016年从发改系统下达投资项目26项,下达投资计划17490万元。同时,把握国家政策调整方向,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扶持指标2.27亿元,省级重点建设基金扶持指标7.08亿元,这些资金的到位,充分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促进全县投资的快速增长。
4.招商引资工作
2016年我局招商引资任务为3.4亿元,年内我局签约凤庆县茶叶核桃农特产品交易市场、凤庆县吉通城市停车场及洛党镇大兴村特色农业综合开发等招商合作项目,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4690亿元。
5.价格监管服务工作
2016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3.5%左右。一是全面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二是开展收费统计和上报工作,2015年度我县参加行政事业性年收费统计的单位或部门83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个数423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共计2565.79万元。三是为确保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建材价格稳定,自2016年3月以来,开展建材市场价格监督检查21次,通过约谈、告诫、发放提醒函等形式,纠正和规范建材生产经营企业的价格行为。四是完成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改革工作。五是开展各类价格认定服务件数112件,涉案金额1630721元。
6.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在市车改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凤庆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上报市车改领导小组审核,批复后,我县立即召开车改动员会议,会议后即开始封车停驶,2016年完成公务用车留用、封存停驶和调配工作。
7.粮食安全工作
全面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以法制宣传、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集中督查为手段,切实加强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及运输质量,突出抓好学生营养餐粮油供应、平价销售粮油质量状况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积极完善监督管理制度,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安全。2016年,新增县级储备粮150万公斤,增储后,我县总规模达500万公斤,轮换县级储备粮170万公斤(分品种为:稻谷70万公斤、玉米100万公斤),启动凤庆县粮食储备仓库建设。
8.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县通用机场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及铁路建设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均下设办公室在发改局,由发改局负责相关协调业务工作。一是凤庆县通用机场实现开工,自项目前期工作启动以来,县发改局全力加快场址论证、可行性研究、专业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争取将项目列入《云南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2015-2030)》和省、市“十三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2016年底,临沧市民航发展项目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凤庆通用机场建设项目正式签约,航站区场平和场外“四通”配套工程于2016年12月9日开工建设。二是做好大临铁路(凤庆段)建设协调服务、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按照规划设计,大临铁路过境凤庆段起止里程为13.53公里。截至目前,大临铁路站前四标(中铁十局)一工区及中铁十二局跨澜沧江大桥临沧凤庆岸所有施工单位已全面开展桥、隧、涵洞等主体工程建设,工程进展顺利,整体施工形象良好,施工用电输电线路建设线路已全部架设完成实现供电,规划用地拆迁工作全面完成,累计完成征地772.91亩,2016年完成年度投资2亿元。
9.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16年,县发改局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的要求,突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基础党务工作,推进基层党组织“五基本”建设规范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践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活动,抓好作风建设,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自我约束,不折不扣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严格教育好、管理好、监督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以自身过硬的形象影响和带动作风好转。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1008.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8.6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的454.29万元增加554.33万元,增加比率为122.02%,增加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粮食局人员、经费并入我局。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100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38万元,占总支出的49.11%;项目支出513.24万元,占总支出的50.8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粮食局人员、经费并入我局。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5.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3.11万元,增75.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粮食局人员、经费并入我局。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5.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9.58占基本支出的3.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3.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9.1万元,增100.95%,主要原因是因为机构改革粮食局并入我局,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的粮库修缮34.24万元、危化品氯化苦处置30万元以及拨腰街乡人民政府铁路项目前期费20万元、拨勐佑镇人民政府通用机场征地拆迁补偿费12万元等专项业务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8.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的454.29万元增加554.33万元,增加比率为122.02%,增加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粮食局人员、经费并入我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8.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经费、正常运转支出的办公经费、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前期工作经费等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7.8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8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94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9.32万元,增长15.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85万元,增长48.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7万元,增长3.4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粮食局人员、经费并入我局。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89万元,占35.22%;公务接待费支出43.94万元,占64.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8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8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开展公务活动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度,我局上半年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下半年公务用车改革后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3.9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3.94万元,我局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1390批次,接待人次2784人。
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8万元,比上年的79.56万元减少59.97万元,减少比率为75.38%。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公务活动所需的日常办公费、打印复印、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通过政府采购购入办公电脑及办公桌椅等支出101729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