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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凤庆县公安局  作者:  时间:2017-09-1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内设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分所、事故预防和处理中队、情报信息中队、秩序管理中队、6个道路交通管理中队(城镇中队、习谦中队、鲁史中队、小湾中队、洛党中队、营盘中队)。

负责分析、研究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制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交通秩序的对策措施;知道、监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处理特大交通事故、涉外交通事故、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组织侦办交通事故案件;负责交通警卫、参与规划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组织实施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管理指导凤庆县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大队紧紧结合国家、省、市开展的“春运”安保、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节假日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摩托车、电动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南博会暨昆交会安保、我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安保、城市工程运输车治理、农村地区接送学生车辆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围绕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高等级公路和城市公路秩序管理、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三个主要战场,突出对微型车、公路客运、危化品运输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通过源头清理与路面严管相结合,网上比对与网下查缉相结合,信息引导与群众举报相结合,依法严管严惩与社会协同共治相结合的“四个结合”,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切实清除隐患,全力防控风险,努力实现“四个明显”的目标,即重点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遏制、交通安全协同共治明显增强、重特大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效益情况汇报如下:

全县先后完成对各乡镇推丘工作领导小组、交通安全管理(劝导)站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专职业务人员、各行政村劝导点负责人、专职业务人员、安全生产办、教育督学办负责人的培训学习。

按照“五口”(集市街口、车站口、校门口、进入主干公路口、村口)管理要求,分别在全县187个行政村(社区)设立交通安全劝导点,在13个派出所(包括派出所交警中队)和4个专业交警中队设立17个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对13个乡镇派出所、乡镇专职交通协管员分析今冬明春全县道路交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进一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作出部署;对2016年云南省丘北经验推广工作暨“县乡平安出行”创建活动考评作要求。与交运局、安监局、养护段、气象局、路政大队、运政管理局、客运企业联合召开联席会议,就汛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大队与交运局、安监局组成3个工作小组,分别对全县主干道水毁塌方路段、临水临崖路段等存在汛期安全隐患的路段进行排查。通过4天的排查,共排查出134处汛期隐患路段报县人民政府、县交运局、县安委办。

一直以来,大队都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2016年,大队一是以“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为契机,在广场、车站、学校、乡镇赶街天等人流聚集的场所和时段,组织集中宣传活动。二是结合假期学生出行情况,深入全县中小学校认真上好交通安全法制教育课,使学生从小就培养文明的交通习惯。三是加强驾驶人的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客运车辆、拖拉机、摩托车等驾驶人的集中教育培训,提高驾驶人的安全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四是深入县乡公路、主干道路喷刷宣传标语,制作标志标牌,学校周边道路安装减速带,提醒交通参与者关注生命,注意交通安全。五是认真做好节假期间的“两公布一提示”工作。六是加大宣传广播、宣传展板、宣传栏的推广工作。68个村、1个社区(凤山)、2个政府(洛党镇、雪山镇)、1个派出所、1个交警中队建立村广播站。63个村、7个派出所、7个交警中队、3个加油站(腰街加油站、营盘文跃加油站、习谦加油站)有宣传栏。43个村、4个派出所、4个交警中队、3个加油站(腰街加油站、营盘文跃加油站、习谦加油站)有宣传展板。六是大队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于2016年11月12日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首次完成对凤庆客运公司40多名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016年大队主要采购执勤执法装备及办公设备更新,共投入65.29万元;为适应新形势下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大队新建了车管所和城镇中队营房;改建习谦中队和永新中队的营房;建成大队指挥中心;建成大队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大队新建指挥中心于2016年9月18日正式投入使用,全面开展受理群众报警、求助、问询、投诉等日常工作、日常交通管理以及影响交通安全的各类警情、突发事件的指挥调度、非现场交通违法的查处工作、交通管理情报信息的收集报送、分析研判等工作。

2016年,大队共为群众办理车辆落户10986辆,核发检验车标识44900辆,组织摩托车驾驶人考试65657人(含深入偏远乡镇开展车管便民服务),小车考试5100余人。

2016年大队切实加强科技和保障体系建设、交通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努力搞好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保持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总体稳定;同时,配合其他部门和警种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公路沿线的社会治安秩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度收入合计1287.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7.6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92.17万元,占总收入的7.16%;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36.4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年度调资、监控网络电路租用费、租赁费增加、非税安排经费缺口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度支出合计109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9.94万元,占总支出的44.56%;项目支出609.63万元,占总支出的55.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91.3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年度人员经费、监控网络电路租用费、租赁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大队机关、下设中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9.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6.9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调资人员经费增加及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01%。(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大队机关、下设中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9.6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59,主要原因分析建设经费投入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商品服务支出563.6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5.9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3.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11%。与上年对比增加131.8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监控网络电路租用费、租赁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83.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车辆运行经费、协管员经费、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等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1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5.53万元,下降35.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53万元,下降35.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经费及公车改革车辆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1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0(相关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15万元。主要用于交警大队(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度,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范围)发生的接待支出。部门0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范围)发生的接待支出。部门0年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4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租赁费、公车补贴等费用单位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日常办公费、水电费、电路租用费、租赁费、公车补贴等保日常运转的费用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大队2016年政府采购安排652940元,其中办公设备146970元,专用设备312662,服装采购193308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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