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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大河中心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作者: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时间:2022-09-2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2601000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大河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大河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招收学生并进行学籍管理。

2.全面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

3.组织开展学校教职工聘用管理,加强师德建设工作。

4.组织教职工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培养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教学工作。

认真落实《凤庆县22项教学质量制度》,深入开展“质量校园”建设,抓实教师教学常规管理,具体抓好备课、上课、辅导、作业批改、考核等教学环节,实施手写备课制度,每学期组织五次以上诊断性检测并有检测分析报告。积极开展校本教研活动,参与教研活动教师达150人次、校本培训120人次。重视课程及教学理论学习,加强新课程理念教学方式研究,开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研究。认真落实“减负提质”工作,按五项管理来落实工作。

2.安全工作。

成立安全工作领导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和管理,安全材料及时进行报送大小会议必讲安全,牢牢将大安全观植根于每个师生心田。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使学校安全工作形成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各学校均设置门卫、学校安全护卫队,兼职宿舍男、女管理员、区域监管教师。每月以校组织一次地震逃生、消防逃生、安全应急逃生、反恐安全演练。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校长与村组长签、村组长与班主任及科任教师签、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每年3月、6月、9月、12月开展全面安全检查整改,为正常开学提供安全保障,开学初、每月对学校安全进行集中检查整改,提倡安全工作“清单式消耗”,做到排除隐患是最好的防范。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安全教育课、板报、广播、周末离校安全教育、教师会议等多形式落实师生安全教育,在“教育、管理、排查、演练”上狠下功夫,加强以防“食物中毒、溺水、交通事故、用电、用火”为主的安全防范工作,不断强化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师生自救自护能力。加强学生食堂管理,落实值周教师每日二次检查制度。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落实好学生晨检、午检、晚检制度。

3.控辍保学工作。

大河中心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凤庆县2021—2022学年度控辍保学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做到校长跟分管控辍保学领导签,分管领导与各教学组签,各教学组负责人再与教师签,层层落实。本学年无辍、失学学生,下学年初完成六年级毕业生整班移交工作;中心学校各完小义务教育阶段均无大班额。

4.党建工作。

认真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视、支持、抓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和群团工作,工、青、妇等机构健全,按要求正常开展活动。促进党建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按“五基本”要求抓实党建示范点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大河中心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大河中心学校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大河中心学校2021年度收入合计1,201.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4.78万元,占总收入的98.6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6.64万元,占总收入的1.39%。凤庆县大寺乡大河中心学校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184.78万元,比上年1082.32万元增102.46万元;其他收入16.64万元,比上年增加16.1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教师增加7人,人员经费增加;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社局等部门拨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5.68万元(人社局拨入6.13专项招聘教师就业补贴9万元和公益岗位人员工资5.44万元、凤庆县拆迁安置办公室拨入移民子女补助1.24万元);大寺乡人民政府拨入第37个教师节表彰奖励金0.9万元;凤庆县国家税务局拨入个税手续费0.0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大河中心学校2021年度支出合计1,22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7.35万元,占总支出的98.49%;项目支出18.48万元,占总支出的1.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年末基本支出增加35.87万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2021年教师增加7人,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大河中心学校下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7.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27.40万元;公用经费减少28.87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62.86万元,占基本支出96.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8%。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4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大河中心学校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4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拨入大河完小综合楼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大河完小综合楼项目主体工程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大河中心学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0.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2%。与上年对比增加40.4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大河完小综合楼工程项目资金拨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953.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79%。主要用于保障教师工资福利支出、保障学校办公及学校项目等运转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90.4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4.49万元,项目资金18.4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抚恤金、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等,具体支出为机关事业离退休费1.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8.19万元、职业年金0.26万元、死亡抚恤9.61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70.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1%。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其中:职工医疗保险缴费68.12万元,大病医疗保险缴费2.25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77.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8%。主要用于上缴教师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大河中心学校2021年度未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2020年度也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故无上年对比分析。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大河中心学校2021年度未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大河中心学校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大河中心学校资产总额1104.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62万元,固定资产1019.7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6.5万元,无形资产41.2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2万元,同比增长0.48%,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2万元,同比增长0.51%,。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723.85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凤庆县大寺乡大河中心学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2601111


  
附件【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大河中心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92203442472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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