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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作者: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时间:2022-09-2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1501000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招收学生并进行学籍管理。

2.全面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

3.组织开展学校教职工聘用管理,加强师德建设工作。

4.组织教职工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培养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培养学生遵守社会公德,树立集体意识和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培养学生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提高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

培养学生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会常识,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引导学生学习合理锻炼、养护身体的方法,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爱美情趣。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办学方向。

一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发展素质教育,严格执行教育行政法规和上级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凤庆县普通中小学常规管理规范(修订)》,全面开展学校各项工作,严格按规定开齐课程,上足课时,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内容。

三是结合学校实际,巩固“平安校园”和“文明校园”的创建成果。

2.在乡党委、乡政府的领导下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总结阶段性教学工作经验学习前沿的教学工作理论和典型教学工作实践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稳定协调发展,教学成绩稳中有升。

3.筑牢安全防线。加强学生安全防护教育,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处理机制。抓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抓实常规工作,抓实学生晨午晚检制度,做好校园消毒、通风工作。加强家校共建、依法治校,营造健康积极和谐的校园发展氛围。

4.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教师的发展是学校发展的第一理念,积极培育高尚师德,恪守师德底线,努力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

5.认真落实《凤庆县22项教学质量制度》《凤庆县中小学教学工作规程》,深入开展“质量校园”建设。完成当年所抽到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校相关工作。

6.执行学校校务公开制度,对评优选模、晋级晋升、人事安排、外出学习培训、工资福利、项目工程、经费收支等重大事项适时公开;召开了一次规范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四次校务委员会,解决人事、财务等重大问题;认真处理师生合理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7.建立校舍管理维护制度。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督,积极协调和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落实项目前期费用;及时协助办理项目工程的审计决算,工程交付使用后按规定及时拆除相关危房。合理配置校园设施及教育教学用房,维护校园良好秩序。

8.财务管理按规定合理统筹安排使用资金,不私设小金库,不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不超范围使用资金;资金使用透明、公开,学校财务收支在校务公开专栏对师生进行公示,每学年不少于2次,并留有公示的图片资料;按规定会计、出纳分设,出纳日清月结登记账簿,及时将原始凭证移交会计,会计按月进行会计核算,准确按时统计报送各项材料;按规定进行物品采购,严禁随意采购造成资产闲置,并将一年来的采购资料装订成书备查,管理好学校资产,按时报送资产与债务月报表;成立学校经费管理和审核领导组并正常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收费严格按照发改部门核定项目标准收取,不乱收费;按要求开展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统计数据真实有效并有台账支撑,每一期都派人参加教育事业统计在线培训;账务审核中需整改事项及时有效整改。

9.按政策规定做好学生资助及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信息做到准确无误,实施动态管理,确保对象精准;按时完成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材料及时上报;按要求设置学校食堂账务,认真做好食材的验收入库、出库工作;及时做账并到教育体育局营养办进行审核,每学期至少审核4次;有计划进行食材采购,杜绝铺张浪费;认真贯彻落实《凤庆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努力做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改善学校食堂供餐条件,科学管理,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按要求实施阳光校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册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2021年度收入合计702.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3.34万元,占总收入的98.6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61万元,占总收入的1.37%。与上年相比总收入增加30.7万元,增长4.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10万元,增长3.14%,,其他收入增加9.6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营养改善计划、公用经费补助增加10.68万元;二是2021年教师人员职称变动,人员经费增加;三是人社部门拨入2020年“6.13”专项招聘教师就业补助9万元,拆迁安置办公室拨入小湾库区移民学生补助0.24万元,新华乡人民政府拨入工作经费0.3万元,税务部门拨入个人所得税手续费0.0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2021年度支出合计71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3.9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33.54万元,减幅15.7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54万元,减幅2.53%,项目支出减少115万元,减幅100%。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集中连片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24.73万元在2020年收支;二是本年内退休1人,调出4人,在职教师较上年减少5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8.23万元;三是学生资助人数变动,助学金支出减少14.5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3.9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3.54万元,减幅15.76%,其中:人员经费减少27.95万元,减幅3.91%,公用经费增加9.41万元,增长53.37%。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集中连片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24.73万元在2020年收支;二是本年内退休1人,调出4人,在职教师较上年减少5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8.23万元;三是学生资助人数变动,助学金支出减少14.55万元。四是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维修(护)费等支出增加9.41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6.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9%%。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7.1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5万元,减幅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6%。支出比上年减少140.45万元,减幅16.62%,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集中连片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24.73万元在2020年收支;二是本年内退休1人,调出4人,在职教师较上年减少5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8.23万元;三是学生资助人数变动,助学金支出减少14.55万元,四是本年未安排项目,支出减少11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556.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7%。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学校办公运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9.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1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1%。主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遗属生活补助支出,具体支出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6.0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90万元,退休费0.89万元,遗属人员生活补助0.86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40.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9%。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9.49万元,大病保险缴费支出1.30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4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3%。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2021年未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2020年也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故无与上年对比分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2021年未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资产总额975.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28万元,固定资产831.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15万元,无形资产4.3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32万元,增长1.28%,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1万元,增长0.31%。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1501111

  
附件【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2021年决算公开表2022092903555957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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