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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勐佑卫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作者:卫计局  时间:2018-09-2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凤庆县勐佑中心卫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勐佑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庆县勐佑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依托县人民医院一体化管理,实现了资源共享。2013年12月份至今依托县人民医院的管理理念、人才技术优势,通过人员外派学习、专家下乡带教坐诊、设备资源共享、转诊转院、会诊查房等举措,以提升我院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整体医疗服务水平。今年在外培训学习的临床医师共7人。

2.加强规章制度建设,狠抓医疗质量。根据托管效应(就诊患者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病种从简单到复杂),制定了19项规章制度和医疗质量考核细则,每月对医疗护理及其他科室进行质量考核,考核结果应用于当月绩效管理;县医院一体化管理办公室对我院医疗质量进行不定期督导考核 ,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全年门急诊6.6万余人次,同比增长 6%;出院1505人次,同期增长6%,药占比44.96 %,比去年同期升高 7.1%,医疗收入544.9万元,同比 增长27.88 %。村卫生室门诊量达 9万人次,同比增长 11% 医疗收入271.97万元,同比增长 20 %。通过双向转诊,为老百姓提供方便、价廉、质优的诊疗康复服务,努力做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镇”。2017年村卫生室共转入卫生院 22人次,我院向县人民医院转诊 19人次,县级转回 10 人次。通过转诊提前预约,解决了病人到上级医院就诊困难的问题。

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稳步推进。在县医院一体化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卫生院年初制定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计划、工作方案及绩效考核方案;公卫服务部根据服务内容确定人员分工,服务项目专人负责,制定公卫绩效考核方案(考核结果合理运用);根据全镇各村卫生室地域分布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分别以上片、中片、下片为三个片区,分设三片区院领导分片挂钩,指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基本医疗的规范开展。形成了上下联动、分类管理和片区管理的优化结合。共管理居民健康档案49099份,电子档案建档100%,达到了既定的任务目标,居民健康档案整改稳步推进,现在进行数据录入阶段。重点人群随访管理按季度完成随访。孕产妇及儿童管理坚持登记、在册在档管理,产前产后访视,宣传优生优育知识,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并多次发放各种有关儿童心身健康资料620余份。我镇孕产妇511人,住院分娩511人,住院分娩率100%。其中,我院出生49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实际补助人数511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完成率100%。高危孕产妇175人,高危筛查率46%,高危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死亡0人;新生活产数511人,新生儿死亡4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9.8‰;6-18月儿童营养包发放共852人,完成了上级下达任务。共为辖区内适龄儿童接种5809人次。共报告传染病17例,其中村卫生室上报0例,卫生院上报17例。配合市三院完成207名重性精神病人随访管理。共举办各类知识讲座6次,健康咨询活动3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850余份。共管理结核病病人23人。卫生监督季度巡查共234次,上报野生菌中毒病历0例,无死亡病例。11月份通过云南省第三方考核。

4.抓好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全镇共有已婚育龄妇女8471人,2016年11月到2017年8月共完成放环95例,取环97例,人流65例,共发放避孕药具164人份,其中:安全套129人份,口服短效避孕药28人份,避孕栓5人份,避孕膜2人份。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共有二查对象2458人,已查2338人,二查率为95.2%,四查对象390人,已查3次,共查819人;完成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37对,完成率57.8%。

5.扎实开展中医药服务工作。为了方便群众就诊,我院中医馆于5月份正式投入使用。现能开展针灸、熏蒸、推拿等理疗项目10余个,中医门诊3469人次,同比增长220%,出院75人,收入 60.4万元,同比增长111%。。

6.开展贫困人口“因病致贫”筛查,今年 7 月,组织卫生院医生、村医、计划生育宣传员等对全镇贫困人口进行在识别,分析查找致贫原因,开展因病致贫筛查。通过筛查,全镇因病致贫贫困户 229 户 242 人。

7.全力推进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工作。我镇家庭医生签约活动启动会于8月8日上午在卫生院召开,活动以“基本公卫,服务免费;家医签约,健康你我”为主题,旨在进一步推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持续开展,促进防治结合、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医改新机制;8月9日—9月3日全面完成集中签约,签约人数34606人,占全镇总人口69.3%,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5987人,签约率达100%,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22人,签约率达100%,重点人群签约10125人,占重点人群数74.4%。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8.积极参与全镇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做好疾病筛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我院将健康扶贫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助力精准扶贫,由县人民医院专科医师及我院的临床医师、村医对全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972人进行疾病筛查核对,共筛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数242人。二是积极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卫生院以乡村医生为纽带,卫生室、卫生院和县人民医院建立完善的转诊机制,充分发动乡村医生、计生专干等基层卫生计生队伍,做好救治对象的政策宣传和组织工作。根据救治对象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其到定点医院进行诊治。目前共统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低保人员重大疾病患者16人,已上报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三是参与5个村的挂包帮、转走访等常规工作。认真参与完成转走访相关工作任务,定期不定期到各村开展免费体检服务、在6.1儿童节期间到挂钩村学校师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并捐赠学习用品。

9.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满足业务拓展需要,提升群众满意度,营造和谐的就医氛围,完成了中医馆前花园路面、围栏、园区培土、中药种植等改造;完成了供应室整改,新建洗凉衣房、临时垃圾存放点、临时储物仓库各一间;原计生站业务用房已整改完成并投入使用中(其中含新建卫生院至计生站硬板路、计生站原厨房花台拆除、地面填升15公分并硬化场地、计生站业务用房全方位整改一间2层)。新建篮球场(半场)一个。

10.加强标准化卫生室建设。2016年底共有标准化卫生室13个,今年在建标准化卫生室4个(分别为新林村、立果村、大寨子村、高山村、岔路村),目前我镇还有三个村无标准化卫生室(勐佑村、习谦村);配齐编制村医、床位及基础设备设施。加强卫生室管理,制定村卫生室管理制度及年度责任目标,按月督导、按季度考核,考核结果应用于村医生相应项目补助。

11.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严格执行新农合现场减免制度。截至目前,我镇18个卫生室已正常使用新农合系统及电子处方,10月10日由县人民医院支持给予搭建云端平台,开通适时远程会诊,辅助检查数据上传分析,项目的开通将真正实现资源共享、有力推进分级诊疗的实施,切实解决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是凤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辖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勐佑中心卫生院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勐佑中心卫生院2017年度收入合计11698998.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46340.54元,占总收入的41.4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612.35元,占总收入的52.34%;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29181.70元,占总收入的6.24%。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及事业收入都有所提升,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度财政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增加,医疗业务水平提升,事业收入不断提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勐佑中心卫生院2017年度支出合计10987415.78元。其中:基本支出8404570.34元,占总支出的76.49%;项目支出2582845.44元,占总支出的23.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比例增大,主要原因分析:事业编制人员工资调整后基本支出随之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04570.34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大,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调整后工资支出增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1.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8.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单位完成基本公共卫生及中医药服务项目,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82845.44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大,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情况较上年有所提升。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784510.53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003,用于基本药物补助资金劳务费支出及村医工资支出。

2.公共卫生支出1599839.91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004,用于村卫生基本公卫劳务费支出、卫生院开展基本公卫日常经费支出;

3.中医药支出16330.00元,支出功能分类21006,用于中医馆建设及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4.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06014.20元,支出功能分类21007,用于计划生育事务的日常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勐佑中心卫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46340.54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41.42%。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调整后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凤庆县勐佑中心卫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84655.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大,主要原因分析:事业编制人员经费增大,国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3059.17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79272.59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2100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于乡村医生补助、特岗医生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财政供养人员支出等2936996.15元;

21004公共卫生,用于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劳务费及其他公用经费支出1483660.64元;

21006中医药,用于中医馆建设项目支出92480.8元;

21007计划生育事务,用于计划生育事务的日常支出106014.20元;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60120.80元;

3.住房保障支出222324.00元,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勐佑中心卫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XX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勐佑中心卫生院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凤庆县勐佑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10136738.3元,其中,流动资产6065917.18元,固定资产4050821.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00972.6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734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136738.3

6065917.18

4050821.12

2477654.29

0

0

1573166.83

0

0

20000.0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政府采购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 计

货物

工程

服务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2017年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1143840.42元,2017年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1599839.91元。2017年我单位完成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47601人,0-6岁儿童健康管理3231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4345人,高血压患者累计管理1684人,糖尿病患者累计管理179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234人,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41人,中医药健康管理5488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2016年的基础上有较大的提升。

2、中医(民族医)药专项经费2017年未拨入,2016年结余资金为92480.80元,2017年支出92480.8元,2016年中医药诊疗1138人次,2017年中医药诊疗2817人次,同期增长147.53%;2016年中医药收入127925.85元,2017年中医药收入609648.91,同期增长376.56%,中医馆建设以来我院中医药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收入随之增长。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凤庆县勐佑中心卫生院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不存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情况。

2、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单位运行经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 ,所以无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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