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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住建局  时间:2018-02-0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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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住建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住建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住建局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县城城市总体规划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市政工程规划。(二)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三)承担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四)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五)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七)承担县城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作。(八)指导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十)指导监督我县建设工程及混凝土构件检测试验工作。(十一)负责县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8个行政机构,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3个,职工109人,其中:行政31人,事业72人,自收自支6人。
与上年相比内设行政编制减少一人,变动原因是根据凤编委[2017]24号文件关于中共凤庆县监察委员会派驻纪检监察株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行政编制划转1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做实城市规划。高度重视城乡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与云南省设计院集团达成城乡规划合作关系,聘请多名规划师作为技术顾问,开展城市总体设计及片区设计工作,开展课题研究10余次、技术服务30多次,城市规划设计质量较大提升;县、乡分别设立规划委员会,187个村(社区 )均聘请了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并引进5名专业技术人员,强化城乡规划管理,严格遵守“规委会初步审查—专家讨论—征求意见—会议审议—逐级审批—依法公布”的程序,指导完成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特色小镇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专项规划工作。年内完成4个传统村落、5个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规划编制审查,并到位资金2200万元;鲁史茶马古文化特色小镇、滇红小镇被列为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已到位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许可证核发率均达100%,实现了城乡规划编制、队伍建设、管理决策、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
(二)抓实重大项目建设。始终坚持抓项目建设就是抓经济发展的理念,把项目建设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项目工作清单化、具体化、责任化,经常深入项目施工现场,检查督促施工进度,充分发挥班子领导各自工作特色,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工作。一是建设完成一批重点项目。迎春河综合提升改造一期工程、小鼓山公园、凤山公园、砚池公园、太阳山综合公园、城南综合公园相继建设完成,累计完成投资约1.12亿元。二是有效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崇祯寺综合公园、县城北部农贸市场、南边箐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城镇棚户区改造、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有序推进,累计完成投资约7.1亿元。三是编制完成一批前期项目。迎春河二期、水磨河和桃源河提升改造、城市规划建设展览馆、头道河水库至二水厂管网架设工程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扎实开展,部分项目2018年一季度可开工建设。
(三)抓实重点工作。一是深入推进提升人居环境行动。以县城过境河迎春河及南边箐河河道整治推动治脏、治污、污乱、治堵工作,以西环路配套建设,在全市率先启动“海绵城市”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启动小鼓山等9个城市公园、老县委等3个停车场,新增公园绿地面积42.6万平方米、停车位935个,完成园路建设2850米、透水铺砖5800平方米、修复人行步道1.6万平方米,种植苗木约1.8万株、地被6.4万平方米,新增绿地面积约14.2万平方米;全面推进增花增果增水增绿增光增民族元素“六增”工程,按照“一街一景,一河一品”的布局,新建10公里滇红路茶花大道、凤平路三角梅大道,城乡累计增果9.6万株、增绿144.48万平方米、增灯2453盏、增亮化灯带5.8万米、增水体景观5个,建成民族文化小广场7个,云凤二级路全线增光工程圆满完成,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多次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和转发借鉴学习。二是强势开展“两违”拆除。结合我县存量现状,精心组织,强势开展“两违”拆除工作,共拆除“两违”建筑7万平方米,其中:拆除城市规划区4.66万平方米。三是脱贫攻坚扎实推进。严格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统筹全体干部职工全员扶贫挂钩三岔河镇光华村、雪山镇安和村、雪山镇新化村35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筹措资金帮助挂钩村在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饮水工程建设、道路建设、亮化工程、产业建设等方面全力支持。以“住房遮风避雨,房屋结构体系整体安全”的贫困户退出标准,扎实推进行业脱贫攻坚和驻村帮扶工作。紧紧围绕13362户目标任务,聚焦“四类重点对象”,精准发力、统筹推进。截至12月底,全县农危改已开工13377,开工率达100.1%;竣工13377户,竣工率达100%;入住12966户,入住率达96.9%。省级认定我县“4类重点对象”4078户,其中开工3882户(加固改造开工1187户),开工率95.19%,竣工3530户(加固改造竣工1118户),竣工率91%。
(四)行业管理不断规范。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扎实开展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建筑领域运行平稳。年内申报资质企业升级3户,现已完成2户;共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37件,查处违法开工4起、查处违法开标6起;受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注册登记工程项目47项,建筑面积44.56万平方米;实施工程实体质量检查新开工工程48项,其中:在建未完工程24项、新开工24项,建筑面积2.57万平方米;实施工程质量检测107项,完成砼、砂浆试件检测3000余组、力学性能试验4880件、抗压强度检验99组;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12.02万平方米、抵押21.5万平方米;办理人防行政审批事项282件,其中: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易地建设审批34件、农居民户自建房248户;强势推行“清洁施工”,年内共开展清洁施工执法检查57次,查处不清洁施工工地46个,查处带泥上路、拉土拉砂石车辆未加盖篷布106起,下发整改通知书87份,清洁施工覆盖率达95%。
(五)城市管理不断加强。充实执法队伍力量,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为契机,强势开展“脏乱差”综合治理。对县城主干道、农贸市场、街心花园等地段的占道经营、跨门经营、流动摊点以及违停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对县城违贴小广告造成的“牛皮癣”行为、迎春河流域非法采砂采石现象进行严厉打击。今年以来,先后取缔了城区长期以来以路为市占道经营53个,纠正占道经营、跨门经营行为787起,清理流动摊点531个,规范建筑材料堆放443起;违停警告2000余人次,处罚3659起;强制拆除非法大型广告8起、查处破坏市政设施行为18起;依法取缔非法采砂点17个。高度重视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管理工作,通过放宽准入条件、降低租金收取标准和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方式,实现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入住8996套,城市管理明显加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 24人,事业编制67人,自收自支10人。在职实有10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0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6人。
离退休人员 2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3辆,其中30辆为清洁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655.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55.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55.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55.7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55.70万元(本级财力1605.70万元,专项收入105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655.7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655.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5.70万元,项目支出105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8年按功能科目分类支出2655.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28.0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1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遗属生活补助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0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92.9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城乡社区支出105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道路清扫保洁经费300万元,执法大队人员经费、工作经费装备经费150万元,提升人居环境工作建设经费300万元,规划路灯管理、绿化、市政基础设施维护费30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8年按经济科目分类支出2655.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5.7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337.8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72.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支出,遗属生活补助支出;项目支出105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用450万元,维修(护)费300万元,大型修缮3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凤庆县住建局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住建局无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我县清扫保洁面积为934266平方米,由于环境卫生保洁费用缺口资金较大,今年预算比上一年增加100万元。
(二)为使提升人居环境工作有序推进,形成长效机制,2018年新增人居环境工作建设资金300万元。
(三)由于县城综合执法大队运行经费缺口较大,2018年新增综合执法工作经费、人员经费装备经费15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1.8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8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原因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要求,规范公车运行,减少相关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出国(境)费预算 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8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原因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要求,规范公车运行,减少相关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凤庆县住建局无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凤庆县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922.52万元,其中:办公费556.01万元,培训费11.62万元,工会经费15.49万元,福利费0.18万元,维修(护)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万元,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27.4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Upload/file/%E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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