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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2-0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凤庆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部门预算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凤庆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凤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是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凤庆县人大常委会行使以下14项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作出决定;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表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局长、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现设有机构“二室七委”即: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法制民族侨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农业工作委员会。以上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
2017年12月29日凤庆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以凤编委[2017]24号文件的通知,凤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共有编制27个,其中公务员编制21个,机关工人编制6个。2018年预算实有人数在职40人(其中处级领导7人,科级领导24人,科员2人,技师1人,高级工2人,中级工4人)。退休25人(其中处级11人,科级14人),遗属5人(离休遗属1人、退休遗属4人);公益性岗位保洁人员3人。凤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县人大代表215人,乡镇人大代表803人,联系省人大代表2人,市人大代表59人。由于两名常委会领导和部分委室主任改任非领导职务后,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在机关工作,而委室工作任务重,需要补齐,所以人员超过编委核定的编制数。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工作安排:1-2月:1、召开常委会会议;2、召开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3、组织市四届人大代表出席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3-4月:4、开展殡葬改革工作情况调研;5、修订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汇编;6、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项目建设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到位使用情况报告;7、在勐佑镇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8、确定两名常委会任命干部进行述职;9、召开常委会会议。5-6月:10、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执法检查,并开展专题询问;11、启动全县环保世纪行活动;12、确定两名常委会任命干部进行述职;13、召开常委会会议; 7-8月:14、听取和审议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情况报告;15、开展凤庆县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审查;16、听取和审议凤庆县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17、听取和审议凤庆县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18、确定两名常委会任命干部进行述职;19、召开常委会会议;9-10月:20、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进行评议;21、听取县人民政府“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22、听取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专项报告;23、听取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专项报告;24、开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跟踪调研;25、召开常委会会议;11-12月:26、听取和审议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报告;27、开展全县重点工程建设情况视察;28、听取和审议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29、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落实2018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报告; 30、听取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干部述职报告(书面);31、召开常委会会议;32、筹备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财政全供给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5人,全部为退休25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088.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1.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088.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81.84万元,上年结转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1.84万元(本级财力1081.8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81.8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8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5.24万元,项目支出176.6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01(款)”支出940.06万元,主要反映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支出;“208(类)-05(款)”支出68.67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类)-08(款)”支出3.92万元,主要反映单位遗属生活补助支出;“210(类)-11款)”支出27.99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21(类)-02(款)”支出41.2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配套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905.24万元.主要反映用于“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56.98万元,“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332.72万元,“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67万元,“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99万元,“3011201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保险”0.68万元,“301120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育保险”2.05万元,“3011203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失业保险”0.3万元,“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41.20万元,“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0万元,“30215 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198.30万元,“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5.15万元,“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6.87万元,“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0.07万元,“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3023901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39.06万元,“3030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5.23万元,“3030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3.92万元,“3039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5万元。项目支出176.60万元,主要反映用于“30215 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176.6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18年县人大常委会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资金为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18年县人大常委会与中央配套资金为0万元。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18年县人大常委会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资金为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人大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9.7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与上年对比增76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为235.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与上年对比增85.19万元。与上年对比161.19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日常支出主要是工资改革增加奖励性补贴及完善2017年改革性补贴导致人员刚性支出的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是人大会议费及代表活动经费在基本支出中列支导致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人大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6.60万元,如县乡人大代表说实话办实事经费、人大代表活动室建设经费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无增加变化。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原因是编制车辆数为3辆,每辆车保障经费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088.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81.84万元,上年结转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5.24万元,项目支出176.60万元,上年结转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支出947.06万元,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67万元,单位遗属生活补助支出3.92万元,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7.99万元,单位配套住房公积金支出41.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凤庆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Upload/file/10100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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