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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2-0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员会是中共凤庆县委领导、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机关是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组织和指导全县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维护稳定工作。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完善严格执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办理市委政法委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办、依法治县办、执法监督室;县综治办、县维稳办与县委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主要工作: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针对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凤庆,指导全县政法、综治、维稳、法治建设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65.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5.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65.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5.5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5.50万元(本级财力465.5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65.5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65.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54万元,项目支出149.96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支出分别列“201(类)-36(款)”支出40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82万元,项目支出149.96万元,主要反映用于机关人员经费及正常运转的支出;“208(类)-05(款)”支出28.64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类)-11款)”支出11.89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21(类)-02(款)”支出17.19万元,主要反映单位配套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15.54万元,项目支出149.96万元)。支出分别列“301(类)-01(款)”61.80万元,用于支付人员基本工资;“301(类)-02(款)”142.41万元,用于支付人员工资的津贴补贴;“301(类)-08(款)”28.64万元,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1(类)-10(款)”11.89万元,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01(类)-12(款)”1.20万元,用于缴纳工伤、生育、失业保险;“301(类)-13(款)”17.19万,元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302(类)-01(款)”18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2万元,项目支出149.96万元,基本支出用于单位的日常运转,项目支出用于全县各项政法工作的补助;“302(类)-16(款)”2.15万元用于日常的培训学习支出;“302(类)-28(款)”2.86万元用于缴入工会费用;“302(类)-29(款)”0.03万元,用于职工福利支出;“302(类)-39(款)”15.72万元,用于人员工资中的公务交通补贴支出;“303(类)-99(款)”0.03万元用于独生子女费的缴纳。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基本支出315.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3.1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2.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3万元;与2017年252.20万元相比增长63.34万元,增长25.11%;工资福利支出增长80.87万元,增长44.37%,主要由于人员的增减及工资结构调整增加;商品服务支出基本与上年持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7.46万元,减少99.83%,减少是由于2018年住房公积金预算进工资福利支出中。
(二)2018年项目支出149.96万元,与2017年149.63万元相比增长0.33万元,增长0.22%主要是由于综治维稳工作经费人均3元标准,今年人口较上年有所增加。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 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无增加(减少)。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出国(境)费预算 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315.5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3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6.6%;独生子女费等对个人家庭的补助占基本支出的0.01%
2018年用于保障政法委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9.96万元,常委部门工作经费、党建、扶贫挂钩帮扶经费8万;综治工作经费141.96万元。主要用于常委部门工作、党建工作、扶贫挂钩帮扶工作,加强法治建设创建平安凤庆,开展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综治信息化平台、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办凤庆政法宣传栏目等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凤庆县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Upload/file/�%.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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