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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2-0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凤庆县监察委员会实行合署办公,分别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委的双重领导下履行纪检和监察两项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纪委县监察委员会设13个内设机构(副科级)。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
(三)主要工作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向县委报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结果。检查指导下级纪委、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
2.主管全县监察工作
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
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监察委员会独立行使监察权,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开展调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一级会计核算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机关工勤编制4人。在职实有4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6人。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退休11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其中一辆是执法执勤用车。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为 886.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6.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886.23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86.2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6.23万元(本级财力886.2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中国共产党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总支出 886.2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8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3.23万元,占总支出的97.40%,项目支出23.00万元,占总支出的2.6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11”支出,主要反映工资福利、商品服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805”支出,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8”支出,主要反映死亡抚恤的支出;“20827” 支出,主要反映财政对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1011” 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102” 支出,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3.2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704.60元,占基本支出的81.6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57.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22%;遗属补助、独生子女费、部门临聘人员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基本支出1.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项目经费支出预算23.00万元,包括新农村建设、党建、扶贫等挂钩帮扶经费4万元、常委工作经费4万元、县委巡察办工作运行经费15万元;与上年39.60万元相比减少了16.6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中国共产党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基本支出863.23万元,相比去年665.18万元,增加198.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末全县开展深化工资改革、调整工资结构,人员经费支出大幅增加,造成基本支出较上年过大的主要原因。
2018年中国共产党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项目支出23.00万元,相比去年39.60万元减少了16.60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级财力有限,尽力压减项目支出。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中国共产党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 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公用经费参照政法机关执行,年初不统一预算“三公”经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出国(境)费预算 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万元,原因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公用经费参照政法机关执行。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原因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公用经费参照政法机关执行。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公用经费参照政法机关执行。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无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中国共产党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57.31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00.28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培训费5.73万元,工会经费7.65万元,福利费0.07万元,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41.5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特此说明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2月8日
  
附件【中国共产党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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