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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大寺中心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作者: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时间:2022-09-2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2501000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大寺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大寺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招收学生并进行学籍管理。

2.全面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

3.组织开展学校教职工聘用管理,加强师德建设工作。

4.组织教职工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培养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树立集体意识和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培养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提高自我管理和分辨是非的能力。

培养学生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会常识,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引导学生合理锻炼、养护身体的方法,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爱美情趣。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一是凝心聚力,提升履职能力。坚持讲原则、讲团结、讲民主,坚持重要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坚持相对分工、绝对协作,进一步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班子定目标、定思路、定任务,成员想措施出办法,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落实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思想教育,努力提高班子成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二是率先垂范,强化廉洁自律。充分发挥“领头雁效应”。

2.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不断推进我校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一是夯实党建基础。抓实学校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积极创建我校为基层党建示范点。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结合“千堂党课进基层”“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是认真组织开展“三亮要质量”实践活动。结合示范点创建,由党员教师带头做好“三亮要质量”实践活动,以点带面、带动全校开展活动。

(2)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与领导班子、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校班子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动员部署工作、亲自上廉政党课,全面落实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和良好政治生态。二是认真实施《凤庆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引导教师严守中小学师德“十条红线”,做到“十个严禁”。建立健全廉洁执教专项整治活动长效机制,抓常抓长,有效遏制了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等现象发生,切实增强了以法治校,廉洁从政,廉洁从教意识 。

3.紧紧围绕打造“教育强校”目标,全面推动我校教育现代化建设

(1)全面落实立德树人任务。一是创新学校德育教育。认真督促落实《凤庆县学校德育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落实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训练,抓实德育载体活动,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德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强化法制和国防教育。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得到顺利开展。三是切实落实素质教育,开齐上足音、体、美课时,持之以恒抓实学校卫生常规管理,认真落实“三个条例”,落实专项经费。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组织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2)教育精准资助有效实施。一是义务教育精准控辍。压实责任,细化工作程序,狠抓各项控辍保学制度落实,层层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家校合作,齐抓共管,2021学年在校学生976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完学率达100%以上,辍学率为0%;学前儿童在校生326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98%。二是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各级补助资金及时到位,保障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受益学生976人。三是资助政策精准落实。依托教育资助政策,精准聚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好学生资助工作。

(3)加强教育财务管理。成立学校经费审核组,重点对学校公用经费、营养改善计划经费、义教保障经费、资助经费等内部审核。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4)狠抓教学质量提升办学水平。

抓教学常规管理提升教学质量。认真落实《凤庆县22项教学质量制度》《凤庆县中小学教学工作规程》,深入开展“质量校园”建设,抓实教师教学常规管理。抓好备课、上课、辅导、作业批改、考核等环节,深化教学科研,强化校本教研,认真落实《凤庆县深化校本教研工作指导意见》,重视课程及教学理论学习,加强新课程、理念教学方式研究,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每学期组织两次诊断性检测并有检测记录和质量分析报告。有常规检查记录及整改措施,有教师教学常规考核成绩册。2021学年,我校综合评价全县第20名。

(5)铸牢安全防线打造平安校园。一是全面落实综合维稳管理责任。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把安全管理目标和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干部、每一名教职工、每一个家长、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全面提升师生的安全维稳意识。强化安全知识宣传,认真组织各类灾害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互救技能。三是全面提高我校安全专项治理能力。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认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开展教育系统矛盾纠纷排查,全面抓好学校汛期安全、校方责任险投保等各方面安全工作。四是全力抓好“三防”建设工作。增加安保投入,加强校园安保建设,配备安保人员,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初步形成了集人防、物防、技防为一体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五是抓好学校食堂食品管理。采取现场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学校各类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全面做好学校食堂“六T” 模式实务管理的推进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大寺中心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大寺中心学校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大寺中心学校2021年度收入合计1,180.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0.42万元,占总收入的99.1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63万元,占总收入的0.82%。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收入增加91.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增加83.14万元,其他收入增加8.48万元。主要增加原因分析是2021年财政拨付附属工程款,其他收入主要是乡政府拨教育办公室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大寺中心学校2021年度支出合计1,15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9.29万元,占总支出的99.44%;项目支出6.5万元,占总支出的0.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支出减少7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00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6.0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项目资金基本拨付完成。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大寺中心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9.2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0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92.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3%。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6.6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大寺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6.0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资金已拨付完成。回龙完小综合楼建设项目已完成,慈云完小运动场建设项目已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大寺中心学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5.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7%。与上年对比减少86.8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资金支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906.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2%。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学校保运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 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

3.卫生健康(类)支出65.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大寺中心学校2021年度未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2020年度也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故无上年对比分析。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大寺中心学校2021年度未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大寺中心学校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大寺中心学校资产总额1232.73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7.54万元,固定资产912.23万元,房屋构建物733.34万元,车辆0元,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78.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9.06万元,无形资产163.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0.85万元,同比增长7.02%。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2501111

  
附件【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大寺中心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92303072205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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