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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计划公示


来源: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作者:  时间:2023-01-1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临财农发〔2022〕185号)文件安排,经报请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已将项目计划下达到相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项目下达计划情况公示如下:

资金批复文件名称:凤庆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关于对《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上报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请示》的批复

资金批复文件文号:凤财整合〔2023〕2号

资金下达规模:500万元

公示期为10天,即: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20日,如有异议,请与县乡村振兴局联系。

联系人:李爱荣

联系电话:0883-4212270

监督电话:12317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1月10日

  
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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