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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凤庆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凤庆县审计局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8-1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做好2023年度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根据《云南省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更好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胸怀“国之大者”。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入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意图、战略谋划和实践要求,按照党中央意图安排审计项目,按照党中央要求确定审计重点。进一步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建设项目、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重大风险隐患、公共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力度,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牢牢把握经济监督定位,严格遵循宪法、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种好“责任田”,干好“分内事”,统筹安排各类审计项目,恪守权力边界,坚持需要与可能、权力与责任相统一,找准审计的着力点和立足点,充分发挥审计专长和优势,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三)坚持审计工作全国一盘棋。坚持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服从上级安排部署,推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根据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对财政、金融、农业农村等领域的重大事项开展审计,上下贯通、同向发力。

(四)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省委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和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聚焦审计监督的“下半篇文章”,积极推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高效贯通协同,实现揭示一个问题、查处一批典型、规范一个领域的综合效应,以有限的审计资源实现监督效能的最大化。

三、具体安排

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27个,其中:财政管理审计9个,固定资产投资审计5个,经责审计4个,资源环境审计6个,审计整改3个。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统审项目以上级项目计划为准,县级需预留适当审计资源配合上级开展统审项目审计工作。

(一)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目标和重点】 以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乡村振兴、国资国企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落实、安全生产等重大战略实施、重要改革深化、重大项目推进、重点资金保障、政策措施衔接等情况。

【组织方式】 由财政审计股牵头,各审计组结合具体项目,按照全省总体方案组织实施,出具报告后及时将审计结果、相关表格报送上级审计机关。

【审计时间】 2023年1月至12月。

(二)财政管理审计

2.县本级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

【目标和重点】 以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客观反映预算执行和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财政部门严格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重点关注四本预算的编制、调整、执行、支出情况,以及“三保”保障、过“紧日子”、隐性债务化解等重大政策贯彻落实。

【组织方式】 由财政审计股牵头,整合审计力量,参照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的审计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 2023年4月至6月,6月中旬结束现场审计,6月底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3.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目标和重点】 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项目实施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对县林业和草原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郭大寨乡等5个部门(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绩效目标实现、项目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存量资金、非税收入、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进行审计。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从严控制支出规模,规范财务核算,重点对资产管理、“三公”经费支出进行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审计过程中,注重与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内容相结合,结合工作实际把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审计关注的内容写入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组织方式】 由财政审计股牵头,整合全局审计力量,抽调审计人员组建审计组实施审计,根据需要按程序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参与。郭大寨乡和县司法局预算执行审计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同步进行。

【审计时间】 2022年3月至11月。10月底前结束现场审计,11月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4.凤庆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财政财务收支及移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目标和重点】 根据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决定,通过对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原移民局)财政财务收支及移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揭示本部门财务管理核算和项目建设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各类资产、资金、资源的安全完整。以“边审边移”的方式,重点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重大问题及案件线索,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移民的合法权益。

【组织方式】 上审下与同级审相结合。由经责审计股牵头,整合审计力量,抽调审计人员组建审计组实施审计,根据需要按程序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参与。

【审计时间】 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2023年2月底前完成现场审计,2023年3月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5.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目标和重点】 以“摸清家底、规范管理、提高绩效、健全制度、防范风险”为目标,全面摸清专项债券项目形成国有资产的规模、结构、分布、表现形式以及使用、处置、收益等情况,重点关注专项债券项目形成国有资产的财务核算、管理使用、维护以及运营绩效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对政府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的管理,促进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制度机制,提高国有资产使用绩效。

【组织方式】 由财政审计股牵头,根据省审计厅统一方案要求,采取“同级审”的方式统筹实施。

【审计时间】 2023年1月至3月,2月底前结束现场审计,3月底前出具正式审计调查报告。

6.凤庆县人民医院财政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目标和重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经济安全管理,提高运行风险防范能力,充分发挥医院的效益性和公益性,促进卫生、耗材设备的采购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组织方式】 由财政审计股牵头,整合审计力量,抽调审计人员组建审计组实施审计,根据需要按程序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参与。

【审计时间】 2023年5月至7月。7月中旬前结束现场审计,7月底前出具正式审计调查报告。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7.竣工决算审计

【目标和重点】 对临沧市罗闸河黑箐国考断面凤庆段2020年第一批、第二批水污染防治,凤庆县中医医院医技综合楼,凤庆县第二人民医院,凤庆县杨柳河养牛场,工业园区标准产房一期、二期等5个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评价,真实反映竣工项目的实际财务状况和最终建设成果。重点关注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建设程序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执行、建设资金到位使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实施、项目招投标制度及实施、工程监理制度及实施、合同签订及实施、工程造价、设备及材料采购等情况。

【组织方式】 由投资审计中心牵头,整合审计力量实施,根据需要按程序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参与。

【审计时间】 2023年2月至12月,11月底结束现场审计,12月中旬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四)经责审计

8.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目标和重点】 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用权为目标,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对郭大寨乡党委书记杨涛同志、郭大寨乡人民政府镇长乐晴同志、县司法局局长徐庸红同志等3名党政主要领导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开展审计。重点关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及政府债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廉洁从政(从业)等情况。

【组织方式】 由经责审计股牵头,整合全局审计力量,抽调审计人员组建审计组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 2023年3月至12月。11上旬前结束现场审计,12月上旬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9.县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鉴证

【目标和重点】 对1名县管领导干部开展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鉴证。通过开展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工作,促进离任和接任领导干部分清责任、交清家底,推动领导干部秉公用权、廉洁自律和干净担当,切实维护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安全。主要审核离任领导干部任职期末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结余、资产、负债、损益、债权债务、重要经济事项决策执行情况以及个人保管使用单位财产移交情况等。

【组织方式】 由经责审计股牵头,整合全局审计力量,抽调审计人员组建审计组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 2023年10月底结束现场审计,11月底前出具正式鉴证意见。

(五)资源环境审计

10.县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目标和重点】 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对勐佑镇、新华乡、郭大寨乡等3个乡镇6名党政主要领导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目标任务完成、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等情况。

【组织方式】 由农业与资源环境审计股牵头,整合全局审计力量,抽调审计人员组建审计组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 2023年7月至11月。10月底前结束现场审计,11月出具正式审计意见。

(六)审计整改

11.2020年以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跟踪审计调查

【目标和重点】 围绕上级审计机关和县审计局2020年以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对新华乡、勐佑镇、县农业农村局等3个单位开展跟踪审计调查,检查各相关责任单位是否按照《中共凤庆县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监督工作的意见》(凤审委发〔2021〕1号)文件规定和审计决定、审计报告的要求和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推进整改工作、反馈整改情况,检查各部门落实审计整改监督管理责任情况,检查上报的整改情况是否真实,制定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查清未能整改到位的原因,了解掌握审计整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整改问题的有效措施和办法,督促各责任主体切实落实整改责任,全面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

【组织方式】 以原审计组为主,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其他审计人员参与审计调查。

【审计时间】 2023年11月至12月,12月底结束现场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四、注意事项

(一)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事项。2023年度,8月份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的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12月份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完成。

(二)政策跟踪审计事项。政策跟踪审计、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助企纾困、安全生产等政策落实情况审计事项不作为单列项目,相关审计组应按照《全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要求,在所有审计工作方案中予以关注。

(三)其他。2023年8月,为保障审计人员集中整训工作和轮休需要,原则上不得进点;收尾项目需占用8月份少量工作时间的,须报经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体审计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审计监督职责定位,正确处理好查问题和促整改、治已病和防未病、治当下和管长远的关系,高质量完成各项审计任务。

(二)持续深化“一盘棋”理念。要切实提高领导、组织和协调能力,认真研究谋化,通过大练兵、大培训,带动和提升审计机关的业务能力;加强审计项目的融会贯通,以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为平台,部门预算、专债资产等项目统分结合、互为因果,推动财政预算深化改革;继续调动外部审计辅助力量助力凤庆审计工作。

(三)做实研究型审计。2023年度,将本级预算执行、专债项目资产等项目作为研究型审计重点项目,推动审计人员把审计现场当作研究室,在宏观层面研究政策规定、中观层面研究被审计单位及其所属行业领域、在微观层面研究审计发现的具体问题,进一步提升审计服务宏观决策的能力。

(四)探索审计项目绩效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审计机关“精实计划”和全力开展“治庸行动”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审计现场管理,积极探索开展全员全项目绩效评价,具体反映审计人员发现问题的数量、质量和效率,把工作成果量化和透明化。全省全市统一组织的大项目在项目结束后都要进行绩效评估,县级自定项目也要参照上级标准开展绩效评估,年内争取上报参加省市优秀项目评选不少于3个,坚决杜绝出现“白审”项目(无专报、无批示、无移送、无收缴)。

(五)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各参审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自觉维护审计机关形象。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保密纪律以及宣传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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